她當年下鄉,麵朝黃土背朝天,一個十六七歲的小姑娘哪吃得了苦,沒過一年就找了個村裡人嫁了。
陳媽其實一直在城裡積極找法子把人接回城裡,可惜家裡實在困難,隻能無奈接受女兒遠嫁的事實。
漸漸的,女兒生了娃,回城更是無望,陳媽傷心之下,信都去的少了。
陳二妮這次回城,是因為男方突然暴斃,死在曬穀場,他的兄弟家人為了占家產,把陳二妮母女三個全趕回來。
本來可以把陳二妮改嫁出去再賺一筆,講道理寡婦也是一種資源,叔伯們就是這麼想的,也是這麼說的。
她本就懦弱,聽見之後在眾人圍堵下痛苦的認命了,結果一聽說要把兩個女兒賣出去做童養媳,她勃然大怒。
陳二妮想著村裡童養媳的苦日子,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麻木可憐,哪裡舍得女兒受苦?
自己養女兒養得精細,憑什麼去彆人家當牛做馬?!
她暴起衝去了柴房,手持一把鋒利的砍柴刀,慌亂中把她小叔的手砍下來一截,直接斷了兩個指頭。
一向柔弱示人的陳二妮如同母獅一樣護崽,叔伯們看見地上的斷指也慫了。
被她殺紅了眼的眼神盯視,叔伯們再也不敢說寡婦再嫁、童養媳什麼的,反而有誌一同地說服了村長,把人送回城。
他們也掙紮過,試圖威脅陳二妮,可惜陳二妮既然敢傷人,證明已經豁出去了,她擦擦臉上的血點,帶出一抹痕跡:
"沒事,你們隨便怎麼打發我們娘仨,有本事晚上睜眼睡覺,喝水不怕毒藥,種地不怕背後柴刀!我光腳不怕穿鞋的!"
她說這話的時候,臉上的表情不是歇斯底裡,反而是舒心的笑,仿佛已經看到他們的慘樣。
這更瘮人了。
誰麵對這種瘋婆娘不害怕?為了點錢不至於!
隻有千日做賊的,哪有千日防賊的?
現在想解決她是簡單,一擁而上把兩個女娃控製住,陳二妮再怎麼凶悍,手握柴刀也不得不就範,再賣遠點讓她回不來。
可日後呢,除非陳二妮死了,否則他們就要活在提心吊膽中。
於是在地下斷指、陳二妮瘮人微笑的威懾下,叔伯們慫了,把人跟請大佛一樣送回城。
村長開介紹信的時候聽說了娘仨的事跡,也心裡害怕,寫得飛快,潦草的字體差點讓回城辦的工作人員都看不清。
拿到介紹信,回城這事就妥了。
陳二妮沒傻到一分錢賠償沒拿,她為了女兒也不可能淨身出戶,一番折騰下爭取到了二十元撫養費。
房屋田地都被叔伯瓜分,她帶走了一些隨身細軟,包括向美美結婚時送來的鞋和錢,還有一些娘家人寄來的東西。
娘仨回城那天,焦家不知道多開心,可算把煞神送走了。
真怕這娘們待在這,滿門都容易死得不明不白啊。
焦小叔還想要斷指補償,可惜陳二妮既然豁出去了耍賴,怎麼可能讓他占便宜?自然是一毛不拔。
最後他隻能怏怏從分家產的時候多得一點好處。
陳二妮也想分田地家產,但是當地隻認男丁繼承家業,如果她生個兒子,還能繼續過日子,兩個女兒就沒有繼承權。
這個時代的愚昧,陳二妮也改變不了,隻能拿著二十元撫養費回了縣城。
天剛亮,雞打鳴的時候她們出發了,包袱裡帶了乾糧和水,坐上了驢車。
鄉下怎麼可能有火車,村民們的主要通行工具除了驢車隻有自己的雙腳,陳二妮還好,兩個小女兒走不動啊。
剛上車的時候,小女兒還不太知事,以為跟媽媽姐姐出去玩,咯咯笑著四處張望。
大女兒卻已經懂事了,她照顧著妹妹,擔心地看著媽媽。
抱緊包袱的陳二妮心下一酸:"沒事的,咱回外婆家,雖然遠了點,但是外婆對你們很好的。"
她其實說謊了。
如果真對陳二妮好,陳媽就不會舍得她下鄉,千方百計也要把女兒留城。
可現在娘仨隻能依靠陳家了,她們在婆家已經沒有立足之地,除了陳家,天下之大能去哪裡呢?
介紹信就是人的流動證明,如果去了彆的地方,那是要被抓起來的!
大女兒似懂非懂,她心裡隱隱約約明白,如果真的在乎,外婆早就把娘仨接走了,現在隻是投靠而已。
她乖巧的點點頭,把雀躍的妹妹抱在懷裡汲取溫暖。
在驢車上顛簸將近一天,到了她們最近的縣城,又坐了趟火車,渾身疲憊的娘仨總算到了家。
她們一身狼狽的到陳家門口,陳媽都驚呆了,這事發生得太緊急,陳二妮沒來個信,她隻能先把人安頓下來。
這投奔的樣子,陳媽心裡大概有數了。
本來家裡住了冷戰回娘家的陳三妮和已經結婚的小兒子陳亮夫妻,現在多了陳二妮娘仨,更住不下。
最後兩個女兒跟著陳三妮睡房間裡,陳二妮在客廳用板凳拚湊了床,先睡了。
第二天陳媽跟人換班,在家詳細了解了陳二妮在焦家的經曆,氣得不行,卻也沒什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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