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奈是一個被拋棄的孩子。
這世間有因為得不到父母認可而心靈崩潰的孩子,也有因為沒有得到父母的目光而崩潰的孩子,加奈屬於後一個。
比得不到認可更徹底一點,名為父母的存在從她的雙眼中消失,因而發生仇恨。
為什麼自己的媽媽要拋棄自己,這一點絕對有問題吧。
“大人都很笨,以為孩子們什麼都不會考慮。”
然後那個人的臉浮現在麵前。
“但實際上孩子們可以學到的東西比大人們要想的多,而且今後隻會更多,對待孩童應該采取和成年人一樣的罪責,我是這麼認為的,不過法理這種東西很無情,如果硬要嚴格的話,可能會塑造出更多的冤假錯案。”
“對未成年人的判決,是一種很難把握的東西。不過那是以後的法律學家,警察需要頭疼的問題。事情到了我這種可以看到一切的私人,就可以憑我的意願,做柔性的選擇。”
“你需要頭疼的問題是,不要激怒我。”
回憶如同黃昏時候的太陽一樣落下了,我問道;
“喂,你要乾什麼。”
“今天是我和你去遊樂園的日子。”
“之前都是我和養父母在一起,為什麼這次要我和你在一起。”
“真是刺骨的厭惡語氣,你是以為我不會懲罰你嗎?”
“那你就來吧。”
他蹲下身,在我麵前用眼睛認真的和我對視。
然後伸出手指,戳在我的額頭上。
“身體都在顫抖,走吧。”
“”
和我對視了良久,他突然站起來,最後那種痛苦的感覺也沒有到我的身上。
我想對了,隻要我不做壞事,這人就不會攻擊我。
但是真奇怪,什麼事情是壞事,我做的事情難道是壞事嗎?
那群大人,之後也一定會讓其他人感到痛苦的,在痛苦之前就剪掉,這世界才會溫柔一點。
我們坐地鐵,然後又走路到遊樂園,因為今天是假期我才有機會出來,認為自己是爸爸和媽媽的人都不在家,這人又才找我出去玩。
為什麼,為什麼我的每一點他都要看到?
“小孩子幾歲啊。”
售票人蹲下來,朝我笑著說,但我對他的臉一點也不感興趣,也一句話都不想說。
“六歲。”
那個人說道。
“我們遊樂園六歲的孩子是不收費的,請問有攜帶證明年齡之類的東西嗎。”
“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