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知不知道,犯罪了就是犯罪了。
話說的再好聽,也是違法犯罪行為。
麵對兩名公正不阿的公安,兩行濁淚從丁冬菊的臉頰滑落,繼續狡辯:“這是我親孫女,我把她送給彆人養,怎麼就犯法了?我是她親奶奶,我還能害她嗎?那家人條件比咱家好,雖說在鄉下,但也不愁吃穿……”
公安懶得聽這些話,繼續問:“說說,你和楊金娣是怎麼勾搭上的?”
原來,楊金睇真是孩子的姨奶奶,她是丁冬菊的表姐,隔了好幾代的那種。
不過湊巧兩人在一個村子生活,從小一塊兒長大,有感情。長大了還時不時走動一下。
三年前林引珠生下安安後,楊金娣拎著紅雞蛋上門。
丁冬菊那會兒見人就吐苦水,為自家大兒子後繼無人而苦惱,楊金娣就給她出了個主意:“把孫女送走,就能生孫子了。”
丁冬菊當時並不放在心上,可隨著這兩年鄉下的二兒子、三兒子都生下了孫子,她就開始著急了。
她和林引珠兩口子討論過這話題,可林引珠兩口子也沒辦法。她讓林引珠辭去工作,躲到鄉下生孩子,林引珠也不肯。
她和很多人罵過自家這個兒媳婦,楊金娣再次跟她提出建議,可以幫她把孩子送走:“人家可不窮,他們家是個體戶,不缺錢,就是生不出兒子,如今想要個閨女當引路人。”
想到丫頭長大後還能換彩禮,丁冬菊又猶豫了。
楊金娣哪能看不出她在想什麼,當即許諾給她一百塊錢。
有金錢開路,丁冬菊立即答應,按照約定,她今天就把孩子帶到了百貨商店交給楊金娣。
至於孩子以後會被送到哪兒,丁冬菊並不在意,以後享福還是受罪,那都是安安的命。
丁冬菊隻知道,她很快就能抱孫子了,她大兒子後繼有人了……
李哥拿著丁冬菊的口供再去找楊金娣,楊金娣便知道逃不掉了。
她隻好認命,將事情和盤托出。
她還說她買下孩子是打算自家養著。
李哥怒拍桌子:“老實交代!丁冬菊可是都說了。”
“我那是騙她的,不這麼說她怎麼放心?”楊金睇毫不在意地說道,“再說了,哪有沒看過孩子就定下人的買家?”
這聽起來,還是個慣犯。
當了多年公安的李哥立馬意識到,這可能是個大案。
李哥在裡頭審訊,楊哥拿到筆錄,招呼黃利玲一起出門:“小黃,走,我們去紡織廠。”
“啊,好。”
黃利玲是公安局裡唯二會開車的人,另一個人是局長的司機,公安局裡的兩台小汽車,就分給了這兩人。
黃利玲疑惑的問:“這是去乾啥?”
“去搜贓款,順便問問丁冬菊的兒子李啟祥什麼時候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