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會把一個聽話的日月帝國,完完整整的交到我手裡,如鐘離烏之流,交給鏡紅塵、孔德明之輩解決便是,你們欠下的這兩個人情,有很大用處。”
“去另一方宇宙的海神島吧!”
“把哪裡的幾位封號鬥羅帶回來!”
“切記,其中有一位九十九級的極限鬥羅,兼神祇大祭司,故此,我會派出三位封號鬥羅為你們二位助陣,其中兩位是擁有武魂融合技的超級鬥羅,另一位則是用毒的高手,我要讓海神島上寸草不生,徹底滅掉一位神祇的信仰傳承地!”
說罷,林朝辭喝乾杯中奶茶。
五指一攥,將塑料瓶攥的扭曲。
隨後,遙遙一扔。
塑料瓶頓時如同離弦的利箭。
一頭紮進了百米外的垃圾箱。
接著,一抹腰間的青色寶石。
一版合同驀然落於掌中。
反手遞給了龍逍遙:“如果您能代表這兩萬三千餘名魂師,那就在這上麵簽字,因此次交易內容並非個人,且,我手裡也沒有兩萬三千餘份合同,故此,需要您付出一定代價作為抵押物,也是作為一柄柄懸於他們頭上的鋼刀。”
無人可決定他人的生死。
想要決定,必先背負因果。
邏輯很簡單——簽下這份天道契約,便意味著這兩萬三千餘條人命,歸他所有,相當於從法理上將這兩萬三千餘人弄死,而後再複活,這一來一回,消耗的貨幣自然是魂力,消耗的魂力總量,大致為他使用毛筆抹殺這些人的消耗,故此,他在這份天道契約的末尾處,留下了一個代價轉移的條約,也就是將甲方,也就是他,在簽訂這份天道契約時需要支付的一切代價,通通附加於乙方的身上,也就是龍逍遙身上。
這便是必須背負的因果。
若有違反契約者,天道契約將自動啟用存於這份天道契約內的預付魂力,將違反契約的人抹殺。
其工作原理大抵如此。
故此,想讓天道契約工作,沒有魂力是不行的。
說白了,就像押金一樣。
若直至一方去世,這份天道契約上的內容仍未違反,所支付的魂力將抽取二分之一至全部,用作回饋天地,令天地間自然產出的資源更豐富,若由生者支付,將全部回饋天地,若由死者支付,則將剩下的二分之一魂力化作等價值的冥幣,帶入輪回消費,雖說他還沒建立輪回就是了。
龍逍遙又不是傻子。
見到這份看似普通的天道契約,見到上麵那種種離譜到過分的條約,還能有什麼不明白的?
歎了口氣,拿出一支毛筆。
落筆之時,體內魂力驟減。
隻是片刻,便已見底。
緊接著,便是生命元氣。
虧了約有三年半,才堪堪止住。
這可是極限鬥羅三年半的性命。
抵十個超級鬥羅都綽綽有餘了。
“小狐狸……”
簽完後,龍逍遙也就放下心了。
不再害怕林朝辭中途走人了。
自然敢笑罵兩句了。
眼睜睜看著這份天道契約化作光斑消散於空中,抬起手,沒好氣的指著林朝辭,隔空點了點,止不住的咳嗽了幾聲,舒緩著被暴力抽走生命元氣的不適感:“臭小子,這下你就能放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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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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