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見狀立馬底氣十足,整了整領帶,意氣風發的開口道:“呐~~聽到了吧,白紙黑字,合約寫的清清楚楚,我們又沒逼他,是他自己同意的。”
方陽皺了皺眉,內心一陣無奈,原本他們占理的局麵瞬間變的被動。
一旁的攝影師關鍵時候站出來反駁道:“你們也太過分了,100萬就給1萬,憑什麼啊?”
“憑什麼?”經理冷哼一聲:“就憑還有其他孩子比他家條件很差,我們是慈善機構,網友們把錢打過來,我們就有權保管這筆錢。”
“換句話來說,這錢到了我這裡,就是我的,我想給誰就給誰。”
這話直接給方陽氣笑了。
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如此厚顏無恥的人。
錢打到他這,就成了他的了?他想給誰就給誰?
這不是搞笑嗎?什麼歪理論。
可現在的問題是,合約簽了,人家不認賬,就算找他要,他肯定也不會給。
除非去法院提起訴訟跟他打官司。
但是那樣做的話,恐怕所有事項都得自己去跑,少則一個月,多則半年。
想想都感覺頭疼。
當然他也不能怪大爺。
1萬塊對他來說沒什麼,可對大爺他們家來說,那就是一筆巨款。
他什麼也不懂,身體又不方便,或許拿錢簽合同才是最好的結局。
無奈!!
方陽沉思了片刻淡淡的開口道:“你這個合約明顯就不合法,拿不到錢,我們就去法院起訴!”
聽到這話,經理直接笑了出來:“起訴?好啊!你快去!我求你了,快去吧!!”
一邊說,還一邊做出請的動作,樣子要多賤就有多賤。
方陽冷眼盯著他一言不發。
經理嘚瑟的叫囂道:“咋地?還想打人?也不看看在什麼地方!!”
老爺子連忙拉住方陽不停的勸說:“道長算了算了吧,能拿到1萬我就知足了,謝謝你了,咱還是走吧。”
看著老爺子祈求的樣子,方陽猶豫了片刻,隻能無奈的歎了口氣,默默的跟著走出了店鋪。
隨後在街邊找了一輛車把老爺子給送了回去。
站在梧桐樹下,方陽不停的深呼吸,看的旁邊攝影師眼皮子直跳。
忍不住開口詢問道:“哥你沒事吧?”
可當他看到方陽轉過來的那張臉時,直接嚇了一跳。
陰沉、深邃仿佛火山即將爆發一樣。
隻聽到方陽低沉的聲音:“踏馬的,越想越氣,這幫人毀我道心!”
“啊?”攝影師瞪大眼睛張大嘴巴:“哥你要乾嘛?”
回應他的不是方陽的回答,而是行動。
轉過身,徑直的朝店鋪再次走去。
攝影師立馬猜想到了什麼,趕忙勸阻道:“哥彆衝動啊!!”
然而,這句話還是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