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話,我很討厭走夜路。
那是因為我很膽小,我擔心在夜裡獨自行走,會被心懷歹意的惡人尾隨。
你們知道的,在像今天這樣的大黑天裡,被人尾隨,這將會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情啊,光是想想就足夠讓人毛骨悚然。
即使是在萬城之城——迪爾慕,也一樣。
你會理解我的,對吧?
當然,我相信你會理解的。
今晚,我再說一遍,我討厭走夜路,更討厭被尾隨。
但是:
我不討厭尾隨彆人。
就像現在這樣。
迪爾慕邊緣的小徑上,我正在尾隨一名黑正裝的先生,他看起來很有迪爾慕中產階層的風範。
但願他身上帶的錢能夠我再抽一個月的煙。
相信我,今晚過後,這位先生也一定會像我一樣。
變得討厭走夜路。
迪爾慕邊緣總是不像它的中央那麼熱鬨,小徑上挺冷清的,而且這路燈也總是不怎麼亮。
多麼幸運啊,今晚,這幾根沒精神的燈,還有沒有月亮和星星的夜空,就是這種時候,正適合尾隨彆人。
比如像我這樣。
哦!混蛋!
他好像加快了腳步,不多說了,我想我得趕快跟緊他,因為這是一位尾隨者最起碼該有的素質。
那位先生一下子就加快步伐了。
他是發現我了嗎?
為什麼要走這麼快?!
不,不是的。
他不會發現我,因為我藏在他身後很遠的地方,站那麼遠,彆說他察覺到我在尾隨他,連我都有點快察覺不到他了!
哼,估計是害怕讓他家裡的女人等太久寂寞吧?
我最討厭這種白天裝紳士,晚上就變野獸的混蛋。
如果三年前我的女人沒有離開我的話……婊子。
哼哼哼……今晚過後,我想他的女人將會因為他的無能感到煩悶,再加上他很快就會遭遇的窘迫,還有貧窮,他的女人一定會離開他。
沒有女人會喜歡窮鬼,特彆還是無能的家夥。
哦!他趁著我在想事情的時候繞了一個彎!
敲,他的公文包和他的亮皮鞋一塊消失在拐角了。
我想我真應該離他近一點。
呼……呼……
他走得真快,不過還好我對尾隨人這件事一直都很有經驗。
瞧!他的公文包和亮皮鞋又出現在了我的眼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