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七七這才留意到林一拿了件深黑的羽絨服,正打算去換,被他叫住了。“等等,你老是穿黑色的不好看。選這件。”
程七七像是淘到了寶,將潔白的短款羽絨服塞林一手裡。“你穿,保證好看。”
在他印象中,林一的身材堪比模特。如果穿中長款的,就沒了長腿優勢。這件白色的剛好能中和黑色的深沉,也能體現腿長,再好不過。
林一也沒說什麼,拿著衣服進了換衣間。
換好衣服出來,彆說是導購,就連程七七都看呆了。
他就跟綠豆門外印著的海報上的代言人一樣,真是不管穿什麼都特有型。
之前穿墨綠色的,顯得人格外深沉、有內涵。
而這件白色的就顯得格外年輕,好像一下子襯得跟他歲數差不多大。
親和力被拉的無限大,看著不像是社會精英,倒像是男主的白月光,看了一眼就舍不得將他讓給彆人,隻想偷偷私藏。
程七七想,白色果然是萬物的柔和劑,能中和掉所有的疏離跟冷漠,帶來冬日暖陽照在身上的暖洋洋的快樂跟幸福感。
程七七有一瞬間想,還好這位先生是他家的,不然他肯定會想的發瘋。
林一看了看,卻覺得太顯眼了,還是黑色更適合他。
耐不住程七七軟磨硬泡,他還是留下了這件白色羽絨服,順便在金牌導購的安利下,換上了一條跟羽絨服適配的緊身褲。
換上緊身褲後,程七七整個人斯巴達了。
他突然不想去吃那家心心念念的螺螄粉了,他覺得林一挺秀色可餐的,吃他就好。
這腿是腿,胳膊是胳膊的,比例非常協調,怎麼不長在自己身上。
真是人比人氣死人。
林一忽視掉腦海裡傳來的顏色信息,淡定的去收銀台付錢。
“等等,你怎麼把我買的這件都付了?”
“有什麼關係,喜歡就買。”林一揉了揉他腦袋,笑道:“又不是養不起。”
“謝謝。”這麼看來,他欠他的越來越多了。
程七七覺得怪不好意思的,決定去超市掃蕩一圈,隨後親自做一頓飯犒勞遠道而來的“客人”。
林一也不反對,將大衣裝進袋子後,連著程七七的衣服一起寄走了。
出門在外,帶衣服總歸不便,還是輕裝上陣比較好。
程七七哼哧哼哧拎著買的菜回了程家。
給林一打上空調後,自己則是進廚房間忙活做菜。
做好三菜一湯後,程母總算打麻將回來了。
她一回來就看到鞋櫃那的動靜,那雙馬丁靴的尺碼就不是他家七七該有的。
程母扯著大嗓門喊。“程七七,你怎麼回來了?”
不僅回來,還帶朋友回來乾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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