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隻鹿的體型巨大,目測身長接近兩米,肩高一米二三,加上那個巨大的犄角,看起來頗有威懾力,左右並排著八隻紅色的眼睛,宛如蜘蛛的複眼,毛發也呈現灰白色。
它在便利店撒潑似地滾打一陣,七零八碎地將店內的東西撞了個粉碎。
俯下頭,熟練地將包裝撕扯開,咀嚼著奶白色的旺旺雪餅。
我從背後將開山刀拔了出來,興奮地舔了舔嘴角。
“今天晚上有肉吃了。”
“路雪,我從背後靠近它,你”
啪啪啪啪啪啪,一陣火光閃爍。
路雪將冒著硝煙的手槍重新收回到包裡。
地上的鹿無力地趴在地上,頭上滿是彈孔,鮮血混雜著它生前最愛吃的雪餅,看起來死狀淒慘。
我默默地將開山刀,塞回了身後的背包裡。
路雪單手插在衣服的兜裡,疑惑地看向我。
“陳閒,你不會想跟它肉搏吧,拜托你長點腦子,難道你是原始人嗎?”
我無言以對。
我唯獨不想被這個沒有常識的家夥叫做原始人,但這件事就這樣發生了,我甚至找不到任何語言反駁。
隨著戰爭的白熱化,原本的禁槍令也變得鬆散起來,搞到槍不再是一件難事。
而且戰爭到了後期人類的科技確實在以一種突飛猛進地速度進步著,戰爭年代幾年的進步,甚至抵得上和平年代的幾十年。
在那些新型的武器當中,槍反倒成了最簡單樸素的一種。
但這也加快了人類自我滅絕的腳步。
我掏出一把剝皮用的小刀,處理起眼前這個巨大的獵物來。
我已經不止一次這樣乾了,剝皮這種事,多做幾次的話實際上也不難,最重要的事逾越心裡的障礙,忍著滿手的血汙,和溫熱臟器仍舊跳動的詭異感,其次都是其次。
鑒於這頭鹿非常的大,我有必要舍棄其中很大的一部分,並在商店門口將大多數肉製作成便於攜帶的肉乾。
至於,核輻射過的鹿肉到底能不能吃
試試不就知道了。
最多拉肚子,或者疼上一會兒,實在不是什麼大事。
實在忍受不了的話,也可以把疼痛的那部分切掉。
我用一次性打火機點燃了木板,又用鐵板做了簡易的支架,將鹿肉吊在上麵烤,
慣例般刷上一遍食用油,再塗上用各種現代工藝攪拌而成的調料,金黃色微焦的表層在美拉德反應下燃起一股濃香。
其中一部分塞入鍋中,用煮的方法做,因為是用開水煮的緣故,用的調料也略微清淡。
隨帶一提便利店的調料很齊全,至少比我帶的齊全。
醬油,食用油不必說,就連蒜蓉醬和孜然粉也有。
今晚應該是最近吃得最好的一頓。
烤一部分,煮一部分,再用燒烤產生的黑煙熏製一部分,便於路上攜帶,也算是一肉三吃了。
我用小刀割下一塊烤肉,放入嘴中。
那鮮美的味道幾乎完全將我的味蕾打開,果然,最高端的食材,往往隻需要采取最樸素地烹飪方法。
中央台誠不欺我!
我正準備繼續大快朵頤。
路雪擦著頭發從淋浴間走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