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跟勞動沒有關係,跟你也沒有關係。
看小王子,而且是英文原本,需要耐心一些,逐句閱讀。
這本書作為全球都暢銷的作品,在思想觀念上是有獨特的點的。
“thewheatfieldshavenothgtosaytohtofyouandishalllovetolistentothedthewheat”(麥田和我毫不相乾,真令人沮喪。不過,你有金黃色的頭發。想想看,如果你馴服了我,那該有多好啊!小麥也是金黃色的,那會使我想起你。我會喜歡聽麥田裡的風聲……)
馮浩不知道為什麼,或許是成熟了,看到的是馴服的理論。
他現在看到摩托車會想到大小姐。
看到亭子會想到大小姐。
看到湖邊會想到大小姐。
跑步會想到大小姐。
實際跟之前沒有區彆,隻是好像他是那隻被馴服的狐狸。
時間一點點的過去。
如果不在看書,刷抖音也就過去了。
看英文原版書,理解意思的同時,語句的使用,詞語的意思。
感覺同時活動了腦子和思想。
這是個靜謐快活的過程。
內容也會讓自己思考,增長見識。
閱讀和交流,才是學習英語最終的用途,這是知識的輸出,直到輸出這部分,才算是真正的學習完了。
掌握知識是學習+使用,兩個一起,才算是完整掌握了。
21歲的馮浩,享受著寬大的圖書館,窗明幾淨,窗外視野美好,可以看到湖泊,大樹,偶爾還有湖泊上的飛鳥,遠處的高樓,山。
這些可能是最普通的東西,但是一旦你認真體會,他就不普通了。
你享受他,他就是風景。
馮浩跟著小王子流浪,因為語言不通,不是他的母語,所以也是磕磕絆絆的。
不過這個原版其實也不是原版,應該說是英文版,原版是法語,這是法國作家安托萬·德·聖埃克蘇佩裡,1942年寫的。
裡麵還有插圖,到現在還是很流行的暢銷書。
八十多年了。
這書寫完十年後廖教授才生出來。
可是觀念居然一點不過時,有點過於超前了。
作者1900年出生,寫完這本書的兩年後,1944年他在一次飛行任務中失蹤,被認為遇難了。
也為作品《小王子》蒙上神秘的色彩。
馮浩現在看書喜歡看一看作者生平,再看書,就會有新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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