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後是有注釋的,有人讀到,“如男子納妾嫖娼、偷情,認契弟、收乾親,即為男子與他人發生肉關係,男子將妻租賃、典賣,女子偷情,即為女子與他人發生□□關係。新婚書中需對此條做明確約定,如有違反,是否立即和離,又當如何賠償等等。”
眾人一聽,頓時一片嘩,此時擁在皇榜下的自都是男子,女娘並不會擠進人群,免得被人臊皮,遠遠站在一旁聽了,也是滿詫異,彼此頂著新剪的寸頭短發,在硫磺味中和同伴交頭接耳——許縣這裡疥瘡較流行,買活軍竟連這個都有所耳聞,早從雲縣調了成箱的硫磺來,喝令眾人以硫磺水沐浴殺蟲,是以現在全城都籠罩在淡淡的火『藥』味裡,不知的人還當許縣和買活軍的大戰有多麼勇猛。
“這是連納妾都不許了麼!”
這些年來,南邊心學大盛,再加上衙門也是有心無力,人們不像是本朝初年錦衣衛猖狂,人人自危,不敢議論國那般,而是也敢於對一些政策指指點點,不過聲量依舊不太大,有個中年胖子激動地問,“連葷酒都沒得喝了?!”
本地現在本就沒有葷酒喝,那幾間書寓花樓早就被買活軍收編了,吳老八認得這胖子,乃是張家遠親,在鄉下有幾百畝地,張家的一些產業也有入股,不知為何買活軍竟饒了他,隻是此刻若他再下去,那不一定了。這胖子不必多,頭的好,家裡的使女一定也收用了不少。
“不不,非是如此,老兄你仔細看,隻了要明確約定。”
有些人看得快,此時指點胖子直接看皇榜最後的範文,那裡列了三份婚書示範,眾人忙看去時,果第一份中,男方彩禮八兩,女方嫁妝四抬,價值二兩銀,倒也是如今平婚常見的婚儀了,男人有一份日入二十文的活計,而女方暫無職司。第二條約定了女方婚後不得自行工作,需要得到婆母和夫主許可,收入需要交給家中,不得自行貪墨。
眾男讀到這裡,也都是暗暗點頭,覺得頗有理,再看第三條,則隻規定了婚後『婦』人不得偷情,其餘情狀除非違背了官府律令,否則均不處罰男方,許多人看到這裡也是鬆了口氣,紛紛,“這才是公地的一個理字。”
再看後頭,還有約定兒女姓氏,男方是否乾涉女方的‘健康權’、‘人身權’,均以男方為主,如兒女均隨父姓,而夫毆妻不論,妻毆夫要賠償多少,妻子不可典賣丈夫,但丈夫可以典賣妻子等等,都是如今的情,雖列在紙上未免顯得苛刻不雅,但眾人均是沒什麼異議。
再看第二份,男方彩禮八兩,女方嫁妝十六抬(價值八兩銀),又附注男女雙方的工作與收入,都是在買活軍治下做,收入男方比女方多了一些,一日三十五文,而女方一日二十五文。而第二條規定了,男女雙方都不得自行改易工作內容,需要取得彼此同意,且每人勞作所得,一日隻留五文自用,餘下都交給公婆,這是因男方曾上過私塾,是家中供養的緣故,再加上家中『操』持婚禮也有花銷,因此男方欠了家中十兩,還完銀子後,所得由二人掌握,不得交給公婆。所有大額支都需要雙方同意,若不能做到,和離收場。
眾人讀到這裡,倒也不覺得多麼驚世駭俗,隻覺考慮得倒也周到,畢竟是有商有量,似乎略比第一份還些,再看第三條,則明確了,“男女雙方均不得與第三人發生肉關係,違者賠八兩銀,家中餘下積蓄隻分三成,當即和離,兒女歸無錯方所有,無過錯方不願扶養再論其他。”
這一條惹來不少議論,眾男中如張胖子者自義憤填膺,滿口嚷著‘下哪有這樣的規矩’!其餘有些老成厚的,一邊『摸』著光溜溜的下巴,一邊歎,“二人收入算是當,彩禮和嫁妝也等,這個麼,這個麼……”
還有些年輕的單身漢,平日裡沒什麼營生,直到買活軍崛起才有了活做的,此時看了這條都哄笑起來,有的謔笑,“還喝花酒,討第二個?哈!能娶到個小娘子已是難得了,哪還有餘錢去管彆個!”
這是真真的實話,能養得起年輕使女、喝得起花酒的人家在許縣終究是極少數,倒是到了年紀討不到老婆的單身漢遍地都是,此時看著榜文,仿佛都在想象若真有這麼個一日賺三十文的小娘子……若是簽下這個契書可討個娘子家,彩禮和嫁妝竟是等,等若沒有虧錢,嘴上不,上卻都仿佛掛了一絲神秘的微笑。隻有幾個契弟捉著契兄的衣袖不太開心,直到旁人分析,這是新式婚書,不妨礙他們契兄這樣早就成親了的人家,方才又喜笑顏開起來。
再有下頭的約定,如兒女姓氏取了雙方的姓,男姓在前,女姓在後,不得改易,夫妻不得互毆,若有違背,也是當即和離,犯錯的那方隻能得到家中積蓄的三成等等。還有約定了家務分配,也是五五分,還有極細致的約定,如劈柴、燒火、挑水、洗碗,歸男方,漿洗、縫補、烹飪、灑掃歸女方,若彼此不能履行承諾,也可據此請求和離,不過瑣無法尋證,此處約定了這般和離,積蓄仍是平分。
雖動輒提及和離未免並不,但家務的分配倒還是公允,至於取字輩,因男方還在前頭,極其善於變通的百姓們也不覺得有甚麼大不了的,眾人議論中又去看了第三份,卻是第一條惹來哄笑:男方不給彩禮,女方倒是照舊有嫁妝十六抬,男女的收入也是男低女高。有人笑,“這是入贅呀!”
站在榜下的買活軍搖頭,“我們買活軍這裡沒有入贅,以後都是成親。”
但自古以來,成婚時男方分文不的叫做入贅,贅婿在士農工商中都是不入流的,與賤戶同列,難免招來嘲笑,不過大家也不敢和買活軍強嘴,忍笑看了下去,果每一條都是極其有利於女方,不利於男方,彷如是第一份那般反了過來,隻約束男方,不約束女方。
眾人不免都是指指點點,除此,倒也不覺得有什麼太稀奇的,雖有一兩條令人看了不舒服,譬如那約定了夫妻‘肉關係’,以及勞什子‘人身權’的,但還有第一份那完全有利於男子的婚書在,思路一下開闊了——保守的人,連第二份婚書都覺得胡鬨,開明的人也不易接受第三份婚書,但由於買活軍的規定,如今城中適合結婚的女娘很少,本來也都是將來的,而且也明白了是雙方自行約定,那麼他們家的新『婦』照著第一份婚書那樣去找不就結了?
以時下未婚女娘的年紀來,這對許縣人實在是一樁很不痛不癢的情,因為整個許縣,連寡『婦』算起,可以結婚的女娘不會超過十個,不過吳老八的看法和那些無見識的村老又不同了,他也懶得在宣講,到院裡才『插』入那些討論得熱火朝的兄弟們,不屑,“你們還在發什麼夢呢,還要找肯簽第一份的女娘?下間曆來都是男多女少,甚麼東西都怕哄搶,以後怕不是都要簽第二份了,你們還怎麼去找好的?”
眾人聽了,都是一呆,小耳朵——他得於此,是因為有一側耳朵生時被產婆扒拉了一下,從此輪廓有些皺曲細小——遲疑,“這……我們門在的,隻要口風緊些,家裡人又如何能知呢?”
眾人一聽,也覺有理,又談笑風生起來,還有人玩笑,“若我實在討不到老婆,簽第三份,咱也找個一日賺五十文的新娘,吃軟飯去!”
小耳朵忙笑,“是是,橫豎如今沒有入贅,隻有成親,娶了咱們陸大姐!黃大姐!她們一日可不止賺五十文!”
這十幾個漢子聞言,都一發哄笑起來,有人高叫,“小耳朵,這你也能睡得下去?”
“眼一閉燈一吹,怎麼睡不下去!女人不就——”
吳老八坐在院門附近,早瞧見了幾個人影,此時急忙起身喝,“滿嘴裡胡唚什麼!住口!”
他在眾人中素有威望,幾個平時和他一起賣鹽的小兄弟忙都不敢再笑,但也有幾條平日暗暗和吳老八爭風吃醋的漢子偏不肯服他,高聲笑,“怎麼,老八,你也動春心了?怕不是看上了那三朵金花,想來個兼收並蓄了吧?”
到這裡,其餘那些人都跟著怪笑起來,吳老八『色』鐵青,往旁邊一讓,隻見七八個買活軍魚貫走入,其中他們嘲笑的那三朵金花赫在目,劉老大跟在最後,上神『色』已極是難堪,眾人的笑聲一下被捏在了喉嚨裡,那幾個怪話的漢子身旁不覺空了起來,無形間把他們更加突,全曝光在了買活軍的視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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