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95小農莊正文卷第六百九十二章奇葩的捉雁方式直到夜裡九點多,豬頭肉終於出鍋了。
一隻隻金黃的豬頭在鹵熟之後成為了誘人的醬紅色。
滿院子飄香。
就算這四麵掛白,院中擺著靈棚的地方,也擋不住人們吃肉的熱情。
大人小娃子拿著碗排著隊等著盛肉。
誰想吃舌頭,誰想吃豬耳朵,自己撈就是。
每個豬頭上的兩隻豬耳朵陳淩都是割下來的。
不然幾個豬頭放在一個大鍋裡燉,帶著耳朵很占地方。
“嘶哈,俺滴老天爺,太香了,太香了……這豬頭弄的也太香了,這豬皮吃一口,好吃的俺差點翻白眼,好吃暈了都……”
“嗯嗯嗚嗚嗚,豬耳朵也好吃,嚼著真香,越嚼越香……嗯嗚,富貴以後你有啥活就喊俺們哈,隻要再給俺弄一鍋這樣的豬頭,俺給你當牛做馬都行。”
陳淩也撈了一個耳朵跟舌頭,配了點偏瘦的豬頭肉,捧著碗和睿睿父子倆吃著。
周圍是一圈蹲在地上捧著碗狂吃的小蘿卜頭們。
陳淩不是第一次做這個豬頭了。
但小娃子們從來沒吃到過。
睿睿也還沒吃過呢。
他以前隻在王素素嘴饞的時候做上一次。
王素素喜歡吃豬蹄、豬耳朵,他就把豬頭跟豬蹄一塊燉。
而這豬頭過油炸一遍,不僅能除去豬腥味,吃起來還不那麼膩,鹵熟之後這豬皮還會更勁道,更入味,QQ彈彈的,吃進嘴裡香滑滿口,真叫一個滿口香。
王來福的兩個兒子也是隻顧著吃,有個這樣心高氣傲卻又沒本事、自卑敏感的爹,他們是真的沒吃過什麼好東西。
兩人披著一身白孝服蹲在牆根狂炫了兩大碗。
吃完後,兩人互相對視一眼,一邊擦著嘴上的油,一邊嘿嘿一笑。
老大王聚傑湊到弟弟跟前小聲說:“咱倆娶媳婦還讓富貴來當廚子。”
老二王聚英剛要說啥,忽然臉色一變:“完了哥,光顧著吃肉了,還沒讓守夜的人喝酒哩。”
老大王聚傑也忘了這茬,急忙去問王來順。
王來順還沒吃完呢,聞言就抬眼看了侄子一眼:“喝啥酒,這肉還沒吃過癮,誰顧得上啊……唉,反正你不用管這個,你達啥也教不了你,這點事都不懂嘛。”
守夜的人喝酒吃小灶,那是漫漫長夜,還守著死人,總得找點事乾,弄點熱呼氣出來。
並不是必須有的。
現在這麼多人,這麼熱鬨,有酒沒酒隨人高興,誰想喝就去喝,不想喝就彆喝。
怎麼高興怎麼來就是了。
這倆侄子沒經過啥事。
他爹王來福也教育不了兩個兒子什麼人情世故。
要不是作為親叔叔,碰上這樣的人家,他是說啥都不會來做這個管事的。
村裡就這樣熱鬨著,持續到很晚。
陳淩吃了兩塊肉,就把睿睿帶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