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伏城捏住她的下巴,在她唇上啄了一口:
“不然呢?”
安南笙愣愣地看著他:“我真的不記得了。”
當年學雕刻大概是十四歲的時候,那個時候就見過穆伏城了?
穆伏城坐到她的老板椅上,眼神有些無奈又心疼。
這丫頭真是把他忘的徹底。
“那一年我剛大學畢業,是暑假,跟大哥他們一起在外地考察。當晚住在一家民宿,遇到點突發事件,是你救了我,還幫我包紮。那個時候你還小,手裡拿著這個小兔子,走的時候忘記拿走了。第二天讓人打聽了一下,你是跟你爸媽去那邊避暑的,一早就走了。”
安南笙眯了眯眼:“那照這麼說,這小兔子就不是我送你的,是我不小心落下的。”
說著就沒好氣道:“所以,你自己拿的小兔子,然後又花了一百萬把它拍回來。小叔叔,你是有多閒?”
穆伏城被她那個白眼翻的,全身的骨頭都酥了。
“我就想看看你記不記得我。”他拿起那張寫著“還算有良心”的字條:“良心是有,但是不錯。”
安南笙無語:“是我給你包紮,到底誰沒良心?不過,你為什麼會受傷?”
穆伏城淡淡道:“沒什麼,不小心劃破了皮。”
安南笙直覺他沒有說實話。
如果是普通的受傷,那他去醫院包紮就行了啊?
而且他是跟穆伏亭一起出去的,隨行的人肯定不少,難道就沒人能幫他包紮一下,居然還輪到自己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小姑娘上手。
而且能夠讓她忘了這事兒,那就說明他受的傷絕對不是劃破皮那麼簡單,不然也不至於用到“救”這個字眼。
明顯就有內情。
但是穆伏城看樣子不想說,她也就不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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