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俊歎氣:“要是我也能有份工作就好了。
那我們就能永遠在一起了。可惜,一個工作最少也要幾百塊。
我沒有那麼多錢。敏,我不想離開你。”
然後,她做了什麼呢?
她回家偷了父母要給妹妹買工作的錢。
她們家一共三個孩子,她高中畢業,又會用縫紉機,考上了製衣廠的普工。
她妹妹今年十六,高中畢業,如果沒有工作,就要下鄉了。
父母已經和人商議好,給她買一份工作。
弟弟還在上學。
這樣的話,她們家就都可以在城裡了。
結果,她把錢給了陳家俊。
父母震怒,妹妹恨他,弟弟看她就像個陌生人。
最後的結果,就是自己把工作給了妹妹,然後下鄉了。
陳家俊在她走後不到一個月就訂婚了。
她父母也去找過公安,說陳家俊盜竊。
可惜沒有證據。
對陳家俊無可奈何。
也去陳家鬨過。
奈何陳家人多勢眾。
她父母反而被奚落一頓。
林敏又抹一把淚。
看著手裡的眼淚,看看手上的繭子。
這哪是淚啊?
這是腦子裡的水啊!
現在都出來了,她也清醒了,真好。
可惜她沒有退路了。
摸摸肚子。
沉默繼續掉眼淚。
她不能再一次害了爹媽,她不能害的妹妹弟弟找不到一個好姻緣。
如果她未婚先孕的事情傳出去。
那她的家人又將再一次被她連累。
既然所有的一切都是因為她而起的,那就讓她結束這一切吧。
想到這裡,林敏起身。
在清淩淩的月光下,一步一步往河裡走。
今晚的河水真冷啊!
林敏不自覺的打了個寒顫。
就在這時,她聽見一聲殺豬似的驚呼“救命啊!殺人了,救命啊!救…”
呼救聲傳出老遠。
林敏看看腳下的水。
又摸了下肚子,咬咬牙,做出一個決定。
在河邊撿起一根棍子,循著聲音就跑過去了。
到了門口,她發現這家她還挺熟的,是蕭大壯的家。
此時大門敞開,幾個一身黑衣的人,氣急敗壞的從裡麵出來。
“草,真是要財不要命!”
其中一人低聲罵道。
“小點聲,快點去下一家。”另一年長一點的聲音,立即喝道。
林敏鼓起勇氣,“啊!”的一聲,舉著棍子衝上前。
那幾人被嚇得一驚,其中一人被嚇得舉槍就打。
“砰”的一聲,一槍就打在了林敏的肚子上。
林敏低頭,看看自己肚子,感受著流到腿上的溫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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