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水不犯河水?”凱歪著頭輕蔑的看著眼前的黑皮金閃閃。“為什麼我從來不知道?”
說完凱直接走到黑皮金閃閃的麵前,居高臨下的看著他。說道:“現在,要麼立刻滾出我的視線,要麼你們……”
凱指了指那些還拿著槍的安保。“要麼,你們全部跟我回警局。罪名我都幫你們想好了,襲警加妨礙司法,怎麼樣?這兩個罪名足夠你們這些白癡在牢房裡撿幾年肥皂了。”
黑皮金閃閃麵對凱的強勢,並沒有選擇反擊,而是舉起雙手,表示自己沒有惡意。
“喔~~~~喔,冷靜點,警官。你不需要那麼激動,我們沒有惡意,事實上,我們從不喜歡和警察作對。但這件事,和你們警察無關。明白嗎?我們自己會解決。”
“無關?可已經有人報警了。那麼這件事就是我們警方的事。”凱對這個黑皮非常不爽,這家夥雖然看起來示弱,可實際上他的態度一直沒有變,依然是那麼高高在上。
這把凱氣的夠嗆,特麼什麼時候黑幫混混居然可以這麼對一個警察?這也特麼隻有美國這破地方才這樣,這要放在國內,哪個混混敢這麼囂張?哦,對了,國內壓根沒有黑社會。
總之,這個黑皮金閃閃視警察為無物的態度,讓凱非常不爽。而且既然已經有人報警,那凱沒理由放任不管。
麵對凱的寸步不讓,黑皮金閃閃的笑臉也漸漸收斂了起來。房間裡的氣氛逐漸壓抑,看樣子一場衝突在所難免。相比之下,凱反而更加平靜,了不起就是火並而已,他還怕這個?隻要他們敢拔槍,他就敢以襲警的罪名把他們全部擊斃。
突然凱和黑皮金閃閃的手機同時響起。兩個人一愣,對視了一眼,默契的後退了一步。接起了電話。
凱這邊是特蕾莎打過來的。她在電話裡沒有多說什麼,隻是告訴凱,這件案子必須低調處理,不要鬨上新聞。
從她的態度不難看出,這件事並不是通過警局報警中心直接轉到警探局的,至少凱來的時候,沒有看到巡警的出現,一般來說,報案之後,最先到達現場的是巡警,他們會負責看護現場,維護秩序,並做最初的問詢,可凱來的時候,門口隻有那些安保。
這更像是特蕾莎接受了某些人的私人委托。
“明白……可現場有點問題,這個什麼麻辣雞的背景有點複雜,如果發生一些意外,我該怎麼處理?”凱也沒說具體什麼事,但相信特蕾莎應該明白。
“我相信你會處理好的對嗎?”特蕾莎這樣說。但她在‘處理好’幾個字上加強了語氣,其態度自然不言而喻。警察嘛,到底是暴力機關,執行任務的時候,自然不可能和餐廳服務員那樣彬彬有禮。警察可不講究微笑服務。
“我明白了。”有了這樣的保證,凱自然知道怎麼做。
而另一邊黑皮也很不爽。
“為什麼,這明明是我們的事,為什麼讓警察插手?”
電話對麵傳來了一個好聽的女聲:“因為dr(醫生或者博士)插手了,他看好尼基。我們昨天才剛剛達成協議,讓尼基簽到他的廠牌。”
聽到這話,黑皮不做聲了。dr又名drdre,是一名老牌說唱歌手,同時也是說唱界非常有名的製作人,有著自己的廠牌,這些年他一直致力於發覺年輕說唱歌手,而且做得相當不錯,發覺不少頂級說唱歌手。算是全美最頂級的說唱大廠牌。
到了這裡,就要說明一下,drdre(後麵全部用德瑞代替)簽下麻辣雞,對巫毒幫來說並不是挖牆腳。德瑞經營的是音樂廠牌,是指音樂專輯的出版公司並不是經濟公司,雖然很多時候一個廠牌之下的歌手都會在一個經濟公司名下,但這並沒有什麼強製要求。就現階段而言,麻辣雞被這種大廠牌看中,絕對是好事。
那意味著她的商業價值會得到極大的提升,同樣這對巫毒幫也是好事,他們賺的就是經紀人的那份錢,雖然比例稍微高一點,但對於剛剛起步的年輕人來說,機會明顯比眼前的經濟效益要重要的多。至於以後麻辣雞會不會跳槽到大經濟公司……這簡直是必然的,對於這一點,巫毒幫一直有著清醒的認識,他們的目的是為了賺錢。隻要利益到位一切好商量。他們倒是想一直控製手下的歌手,發展成為娛樂巨頭,可問題是遊戲規則限製了他們這種黑幫產業不可能發展到那個地步。
“德瑞那邊不允許麻辣雞在這個時候出現不必要的醜聞,所以他給警方那邊的熟人打了招呼,我們這邊配合就是了。”
“明白,可伊麗莎白……那群海地人……”
“暫時不要去動他們,等這件事過了之後,我們再來收拾他們!”
“明白。”
黑皮金閃閃接完電話之後,隻是對尼基說了一句:“好好配合警察,什麼話該說,什麼話不該說,你自己清楚。”
然後就揚長而去。
凱這邊看這些人離開,也沒有阻攔,畢竟沒什麼用,除非把他們全部擊斃,否者就算抓回去,也隻是幾百美元的保釋金而已。所以雖然對他們沒有動手稍稍有點遺憾,但凱還是放任他們離去。
……
接下來的事情就簡單了,尼基得到了巫毒幫的首肯,自然願意把事情全盤托出。
原來那隻斷手是尼基的男朋友肯尼思·佩蒂的!凱讓警局那邊查了一下這貨的資料,結果發現,這家夥就是個人渣,和很多街頭混混一樣,各種打劫、傷人、非常持槍、嗑藥、販毒等等一樣沒少乾,之前還分彆因為性侵和誤殺被判刑3年和7年……
另外就是他還是全美有名的黑幫——血幫的成員。
好像這些說唱歌手就喜歡和黑幫扯上關係,凱雖然不怎麼聽說唱,可也知道那些說唱歌手都有著幫派背景,甚至到現在還衍生出,如果一個說唱歌手沒有幫派背景,就不算正宗說唱歌手一樣。
很多年輕人都覺得這些幫派歌手這樣很酷,很男人……鬼知道這幫人怎麼想的。
尼基本人其實沒什麼黑幫背景,如果硬要說的話,她的黑幫背景更多就是來至於她的經紀公司和她那個人渣男友。這種事要是放在其他國家,絕對是要命的事,可在老美這,居然是加分項……
言歸正傳,說她的男友。
這個人渣所在的血幫(albldfaly),是美國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街頭黑幫之一。它成立於1970年的紐約、洛杉磯和芝加哥三地,成員數量超過25萬人,是美國影響力最大的街頭幫派。血幫從事的違法產業啥都碰,屬於全國性的組織犯罪,包括謀殺、搶劫、襲擊和販毒。
而他的男友算是芝加哥血幫的一個小頭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