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點了三人中最為穩重的一人。
“一會兒我去引開他們的關注,你們二人掩護他回京城,將這封血書交給太子殿下。”
“是。”三人鄭重的應下了。
葉少華正打算派人將孫鉛揪出來,就看到他一人一劍走了出來,還主動跟他打招呼。
“葉公子好久不見。”
葉少華玩笑道:“是挺久的,我記得最後一次見你,應該還是在七八年前,那個時候你被我打掉了一顆牙。”
“……”
孫鉛當然記得了,當時恰逢暗衛比武,他用暗器贏了孫銘,本以為日後能夠代替孫銘成為洛廷燁身邊最得力的人。
結果,葉少華看不慣他用暗器,提出和他比試比試。
正是在那一場比試中,他被打掉了一顆牙。
洛廷燁目光犀利,手微微抬起,三道破空的聲音傳來,緊接著便是三聲倒地聲。
長相普通的孫銘無視孫鉛的一臉震驚,從他的身旁走過,走到了岩石後,從其中一人的懷中取出了那封血書,交給了洛廷燁。
洛廷燁看過後,隨手將血書交給了孫銘,“和你的字跡很像啊。”
孫銘也震驚了,這的確是自己的字跡。
這讓他猛然響起,當初在行宮有人模仿了他的筆記,將殿下引入到叢林中,莫非是他?
孫銘抑製不住的憤怒,“是你,是你乾的?”
原來出賣他們的是他。
孫鉛不明白他說什麼,但是當他看到他手中的血書後,頓時明白過來。
攤手道:“既然你們都知道了,我也沒有什麼可否認的。”
葉少華見他一副得意洋洋的樣子,忍不住諷刺道:“你莫不是以為自己做了什麼了不起的事情,這麼得意?”
“謀害儲君並且還成功了,這難道不算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嗎?難道不應該得意嗎?”孫鉛就是很得意。
謀害洛廷燁是他這輩子做的最得意的一件事,古今中外,怕是也沒幾個人能夠做到。
可惜他的名字不能夠寫在史書裡,否則的話千年之後就會有人知道他孫鉛以一個護衛之身殺了當朝儲君,這是多麼值得驕傲自豪的事情。
葉少華竟然覺得他說的有點道理。
“說的好像也是,等我殺了洛璟策也體會體會你說的這種感覺。”
孫鉛臉色一變,忽而又笑了,“就憑你根本殺不了太子殿下,太子殿下身邊有那麼多人守護,世家大族隻支持他一個人,就算是陛下也不會讓你殺了他的。”
說到這裡,他有些得意洋洋地看向一旁的洛廷燁,“想必前任太子殿下應該早就知道這個道理,否則為什麼你還活著卻不肯和陛下相認呢。”
葉少華賤兮兮的問:“他說的不會是真的吧?”
洛廷燁慢悠悠的看向他,目光裡閃動著千刀萬刃。
葉少華摸了摸鼻子,大聲嗬斥,“他不回去才不是因為害怕,而是樂不思蜀,不過話說回來你為什麼要出賣他?”
孫鉛輕哼一聲,牙齒咬得咯咯作響。
“人人都說他是明主,可是他卻任由明珠蒙塵,我明明有本事有心機有手段,可是他卻半點都不瞧,我偏偏任用孫銘這個傻子,他有什麼好?”
孫銘張了張嘴,想要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