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幾縣共治,梁寬、常道嚴、王鬆柏分彆負責不同事物。
三人是坐一起議事的時候被叫來的,路上從近衛嘴裡得知緣由,也知道她的脾氣,到了以後,稍做寒暄,立即展開審理。
三人路上已經商議好,由梁寬主審,其餘二人為副審。
“林氏,本官問你,你可認識你旁邊的這人?”梁寬指的是沈從廉。
林氏就是賣到沈家做工的仆人,也是狀告之人的妻子。
“大人,民女認識,這位是沈家二老爺。”
要不是沈從廉怕怕侄女的心,力壓過胸中火氣,在看到林氏的時候,他就要衝上去打人了。
此時他黑著臉,用吃人目光瞪著林氏。
梁寬:“沈從廉,你可認識身旁這位婦人?”
沈從廉冷哼:“不要臉的賤人,她化成灰我都能認出!”
梁寬又指著狀告之人讓他們認。
“你們可認識他?”
林氏:“他是民女的夫君。”
沈從廉繼續冷哼:“他們蛇鼠一窩!”
梁寬快速掃了一眼沈斕曦,伸手拍了下桌子。
“好好回話!”
沈從廉一抖,不情不願道:“認識,他們是夫妻!”
梁寬:“他二人狀告你強占民妻,你可有異議?”
不等沈從廉回話,劉氏就在一邊搶先嚷道:“我們家買她的時候,是在官府備案的。”
梁寬:“無關人員,沒有問話不得插嘴,如若再犯,掌嘴,棍刑!”
劉氏嚇的趕緊往女兒身後躲。
狀告之人大聲喊冤:“大人,不能因為我妻賣給他們家當仆人,就隨便強占隨意打殺吧,我妻子隻是賣去做工,不是把命賣給他們家!”
府衙備案人員上前把林氏畫押的字據奉上,是簽了死契的家仆,按律主家是可以隨意典賣處置的。
但是大周律法同樣有雲,即便是典賣了死契的家仆亦不可隨便打殺,出了人命也是要貪官司的。
梁寬查驗過字據以後,就把字據放在一邊。
“林氏,你再把當日的情景,詳細描述一遍!”
林氏一臉的為難:“大人,大庭廣眾之下,民女羞於啟齒!”
王鬆柏抬頭看了一眼,天色將黑,主公最煩彆人吞吞吐吐矯情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