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睡不著,本來想碼字,手停在鍵盤的上方,卻無法摁下一個字兒。
想來想去,發個公告吧,
其實我並不是一個特彆善於言辭的人。也不喜歡說太多,說多了真心矯情,而我剛好是一個特彆不喜歡矯情的人。
寫書三年,從來沒有刪過一條書評,從未罵過任何一個讀者,
偶爾賣個萌,裝個小b,本本分分兢兢業業的一個寫手,這就是我。
寫書,講故事,
本來就是一個工作之餘的消遣,宅男,死宅死屌絲,剛好剩下這麼點追求。下班之後,打開電腦,擼兩把,碼會兒字兒,這已經成了習慣。
最近這兩天,負麵評論很多,
沒有一一回應。
也沒什麼好說,但是不得不承認,這的確是影響到了我的心情,以至於三天沒合眼。
今晚忽然就頓悟,其實不值當。
用句話來說就是,小三兩,
你著了相了。
思想向後,我感覺有些話不管適不適合我來說,我都要說一下。
我寫書很隨意,一般是想到哪裡就寫到哪裡。
所以很多人說,哪裡的情節被讀者左右了,那純屬子虛烏有,起碼這本書到現在,
我還在按照我的思路來寫。
讀者猜到了情節接下來的發展,
我也不會在看到之後馬上改掉我的思路,
這本身就是一個故事,各位是看官,你們猜到了很正常,很聰明,都是人,腦子都一樣,猜到了就猜到了唄。
我不需要用各位誰都猜不到的情節來證明自己的智商,
大家討論,大家一起研究出來的情節,才是一個真的情節。
但是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
就是我在講一個故事,
就好像你在路邊看到一個賣藝的,
你想看,
就看兩眼,不想看,撇一眼就走,這都無所謂,
但是你不能丟給他一個銅板之後對他說,
你必須要按照我的想法來演。因為我掏了一個銅板了。
我就是那個賣藝的。
或許我跟那個賣藝的不同的是他需要賣藝去生活,而我不需要。
所以我更能夠安安靜靜的按照我自己的方式來表演。
不管前麵的如何,之後的故事,
我還是會由我自己來掌握,
寫出來你們喜歡的了,可以點讚,不喜歡了,
也可以罵。
共同進步就好。
不要人生攻擊,這關乎素質,不是我不會罵人,而是我有父母教育。
眾口難調,
我做不到每一個人都喜歡,
就比如吳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