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死你們這群該死的狗雜種。”
嘭嘭嘭的幾聲,這裡的上千頭喪屍立即被炸得血肉橫飛。
不過這些喪屍畢竟有著頑強的生命力,至少還有400多頭喪屍存活。
活下來的喪屍立即分散準備突襲大院各處。
各個關鍵位置上早就布置了進化者。
領頭的正是高千厚。
他們嚴正以待,攔截四散的喪屍。
有用槍的,有用刀的,甚至有喜歡用拳頭的。
喪屍又豈是進化者的對手?
進化者就算赤手空拳也能一個打幾十頭喪屍不帶喘氣的。
更何況他們還拿著各種各樣的武器。
這些武器在他們手裡,威力遠比在普通人手裡強。
他們每刀都能砍掉一頭喪屍的頭顱,每槍也都能精準打爆一頭喪屍的頭顱。
就算紅眼喪屍也不是進化者的對手。
紅眼喪屍還沒近身就被打爆了頭。
就算近身了,肉搏也一樣打不過。
就有兩頭紅眼喪屍是被高千厚活活用拳頭砸死的。
這種用拳頭打爆紅眼喪屍的感覺讓他將這段時間以來的鬱悶,煩躁,恐慌一掃而空。
這種紅眼睛的雜碎當初可是殺死了不少他的部下。
他早就對紅眼喪屍恨之入骨。
在進化者強大的武力下,喪屍們被砍瓜切菜般殺死。
僅僅十七名進化者,就快速殺死了四百多喪屍。
包括七頭紅眼喪屍。
進化者們快速擊敗喪屍這一幕自然被王俊明等人看到了。
王俊明不得不感慨進化者相比普通人真的強了太多了。
不單單是力量上的加強,連神經反應以及武器的運用都遠遠強於普通人。
同樣是一把自動步槍,普通士兵隻能用來對付幾頭普通喪屍,數量稍微多些可能就應付不過來。
麵對紅眼喪屍幾乎必死無疑,因為根本跟不上紅眼喪屍的速度。
畢竟普通人哪來那麼好的身手,一槍一個爆頭。
除非集中足夠多的火力,密集進攻。
但是一把步槍在進化者手中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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