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章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操蛋的霓虹社會,操蛋的法律。’
藤野收回視線,端起飲料喝了一口。
對於犯罪,世界各國有不同的看法。
霓虹這邊的法律他有了解,殺人如果不是連殺多人通常都很難判處死刑,多數都是十幾二十年的樣子。
至於喝醉以後的意外殺人,竟然是屬於無意識狀態下的殺人情節,能夠被酌情處理……甚至還能帶緩刑。
給犯罪分子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這可以理解,畢竟並不是誰都是十惡不赦的罪犯,但在考慮犯罪分子之前,不應該優先考慮受害者的家屬嗎?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他前世所在的華夏,對於殺人的看法就很單存,一旦觸及到除了交通事故外的殺人紅線,犯人通常都會被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彆說喝酒,嗑藥,那隻會讓判例更加嚴重,原本無期可能直接就死刑了。
不過既定事實已經是殺人了,那殺人的理由還有什麼可說的?
這可能就是對犯罪事實與犯罪理由的最大差彆。
日韓係法律更考慮的事犯罪的理由,亦或者說是犯罪的動機,‘素媛案’就是最好的例子,喝醉都能作為脫罪的理由。
她隻是被打成了殘疾,被殺掉了,我可是喝醉了啊!
真特麼逆天!
殺人就是殺人了,就算是喝酒嗑藥處於無意識狀態下的行為也不可能成為脫罪的借口!
尤其是,被殺害的還是一個孩子……
“呼嚕……呼嚕……”
沒過一會,酒過三巡,毛利小五郎就安穩的睡著了。
“毛利先生?”
龜田昌子伸手推了推毛利小五郎:“又睡著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