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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後,”麵對周皇後的詢問,崇禎淡淡一笑:“這是國之大事,朕這麼做自然有這麼做的道理。”
“可是臣妾想念太子,請陛下成全!”周皇後雙膝下跪,朝著崇禎磕頭求情。
看著周皇後卑微乞求的樣子,崇禎心裡很不是滋味。
換位思考的話,周皇後太難了。
上麵有一個貪財的爹。
好不容易不那麼貪財了,可惜卻病倒在床榻之上。
下麵雖然有兒有女。
但沒有一個在身邊的。
太子,坤興公主和昭仁公主在南京,定王在遼東。
唯一在身邊的永王朱慈炤還不是親生兒子(田貴妃所生)。
崇禎知道這麼做確實殘忍,但為了平遼之後的事隻能犧牲一下周皇後的思念之情。
他冷著臉回答道:“朕說過這是國之大事,後宮不得乾政。”
“可是陛下...”周皇後還想在說些什麼。
“好了,”崇禎直接打斷了她的話,“太子的事休要再提。”
周皇後不死心,為了見到兒子已經顧不得許多了。
她跪在地上說道:“陛下,臣妾是昭仁公主的生母,《大明令·戶令》規定:凡嫁娶,皆有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無者,從餘親主婚。”
“所以按《大明令》,昭仁公主成婚時陛下和臣妾都要在場主婚。”
“陛下乃一國之君,當以身作則!”
嗯?
周皇後的這番話,讓崇禎忍不住抬起頭看向對方。
《大明令》並非《大明律》。
元至正二十七年,明太祖朱元璋命李善長等人編製法令,並於洪武元年頒布。
由於頒布時已經建立了大明國號,所以定名為《大明令》。
各項條令共一百四十五條。
其中《刑令》七十一條,《戶令》二十四條,《吏令》二十條,《禮令》十七條,《兵令》十一條,《工令》兩條。
洪武六年,頒布了《大明律》並正式實施。
由於《大明令》刑令部分與《大明律》有衝突,所以《大明令》中的刑令便失去了效力。
但剩下的戶令,吏令,禮令,兵令還有工令部分依然有效。
周皇後便是根據這一點,向崇禎提出了質疑。
她知道無法說服崇禎,所以拿起法律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崇禎平日裡經常以守法自居,今兒遇到講法的皇後了。
他皺著眉想了一會,發現自己竟然無法狡辯。
他是昭仁公主的爹,理應主婚。
就算他不主婚,也該由周皇後主婚。
否則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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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崇禎開始沉吟。
周皇後既不催促,也不出聲。
隻是靜靜地看著,給足了崇禎麵子。
“這樣吧,”崇禎選擇了妥協:“讓昭仁公主進京成婚。”
“太子...”周皇後舊事重提。
“太子在南京有大用,皇後還是不要讓朕為難了。”崇禎沒有斥責她,而是打起了感情牌,“你是後宮之主,應該知道管理後宮的難度。”
“區區一個後宮就夠難了,而朕是大明皇帝,管理兩京一十三省還有天下臣民的難度可想而知!”
見崇禎妥協,周皇後鼓起勇氣重複了一遍崇禎曾經說過的話:“陛下,昭仁公主返京後,太子那邊就有些孤獨了。”
“沒事,”崇禎早有準備,“坤興公主和駙馬都在南京,有他們相伴,太子不會孤獨的。”
周皇後張了張嘴,一句話也沒說出來。
她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隻能往前麵的火盆裡加了一些木炭。
院子裡的太監見狀,也往火堆裡加了一些鬆枝。
火焰升騰跳動,在黑夜中尤為璀璨。
火焰中,崇禎開始思考給昭仁公主選駙馬的事。
在明代,駙馬的地位很低。
為了支撐公主的開銷,駙馬的家境必須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