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曹勝而言,艾倩隻是一個書迷而已。
隻是這個書迷嬌俏可愛、有點好看,看上去挺有錢,僅此而已。
回到住處,他就把艾倩拋到了腦後,泡了一杯茶,來到二樓書房。
打開電腦,卻忽然意識到今晚喝了些酒,頭腦有點轉不動,不適合碼字。
但這個時間點去睡覺,又有點太早,容易搞亂自己的生物鐘。
便打開《神墓》的大綱,想著試試能不能把這大綱完善一下。
彆說,他還真有點兒想法。
想把前室友衛東明今天的行為,改編一下,放到《神墓》的大綱中。
試想:如果《神墓》的女主角,是被一個像衛東明這樣的配角,介紹給男主角認識的,是不是挺有意思?
口頭聲稱她是他的戀人,在介紹給男主角認識後,卻被她親口否認,好像有點意思。
“不行!女主角這麼出場可能會讓部分讀者不喜,那就把這個劇情安排給一個女配……”
曹勝自語著,覺得衛東明今天的行為,不寫到自己小說裡,有點可惜,現實生活中,可不是每個人都能給他貢獻這樣的靈感。
於是,他將這段小劇情安排給了《神墓》大綱中的一個女配角。
小說這玩意,早就有人說過——有兩種寫法。
一種是用劇情來推動人物的寫法。
另一種是塑造好一個個不同的角色,然後所有的劇情都根據這些人物的身份、背景、性格等信息來推衍,偶爾加一點巧合、意外,就能推衍出整本書的所有劇情。
第一種寫法的劇情往往比較出彩,所有的劇情都在作者的掌控中,劇情的故事性會比較強,劇情結構會比較有邏輯。
而第二種寫法的劇情可能有前後矛盾,甚至荒誕的地方,但書中的一些主要角色可能會被塑造得比較鮮活,宛如一個個有血有肉的活人,如果主要角色塑造的不讓讀者討厭的話,這種寫法寫出來的作品,往往能憑書中角色的魅力,來吸引讀者追讀下去,即便故事的劇情有可能會把讀著虐得死去活來,很多讀者也會因為喜歡書中的某個或者某幾個角色,而堅持看下去。
曹勝之前寫《和空姐同居的日子》,用的就是第二種寫法。
將筆墨重點落在男女主角的塑造上,女主角冉靜的形象、性格,塑造得足夠討喜,讓讀者喜歡她。
將男主角丁陽塑造得有點痞、有點懶,但本性善良、有一顆真心,讓讀者不討厭。
然後在設計他們愛情的過程中,進一步展現冉靜的好,以及一點點改善讀者對丁陽的觀感,讓讀者漸漸也喜歡上丁陽這個角色。
隻有將這兩個角色都塑造得讓讀者喜歡,當劇情推進到冉靜死的時候,讀者才可能會覺得心碎、感動,也隻有讓讀者對男主角丁陽的觀感改善,劇情在冉靜死後,讀者才有興趣繼續看丁陽的獨角戲。
可以說,曹勝之前在編寫《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大綱時,所有的劇情都是為了塑造男女主角而服務。
這是一本以角色塑造為先的作品。
當然,這樣的設計,站在讀者的角度是很難看出來的。
是作品正文之外的功夫。
而《我欲成仙》這本書,曹勝用的主要是第一種寫法,用設定好的劇情,來推動人物變化。
當劇情需要的時候,書中各個角色的性格就會有相應的變化。
比如變成熟。
比如突然的良心發現。
比如突然的黑化。
又或者是突然大徹大悟、洗心革麵、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等等。
甚至在劇情需要的時候,書中的人物突然變性都可以(如揮刀自宮、或者直接送進宮。)
當然,《我欲成仙》這本書的大綱中,並沒有角色變性的劇情。
至於目前正在編寫大綱的《神墓》,曹勝是打算結合兩種寫作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