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祁同偉看來,陳晉這麼糾結於他不擅長的東西,完全是自找苦吃,個人有個人的特點,揚長避短才是正途。
“這個季檢察長我碰過,有點滑頭,講話跟那些鄉鎮乾部一樣,滑不溜手的,一點不像個乾檢察官的。”
“這個貨剛剛來了這裡一趟,話裡話外試探上次那個學校裡燙傷的案件,可能是受了哪個家長的請托,他自己想輕點處理,但是又怕我當時那個批示會給他帶來麻煩,居然還找上門來了。
我不喜歡這個人,你給他找點麻煩,想辦法趕他走。”
這個指令就有點不尋常了,因為祁同偉預感到,江北新區這些未成年人案件如果沒有一個守得住原則的檢察長,隻怕很多都會變成沽名釣譽甚至是賣人情的案件,搞到最後大多數都不了了之,這樣的話,他搞這個試點還有什麼意義。
既然市檢察院派了人下來任職,那肯定是市檢察院內部的博弈出了結果,可是這個結果祁同偉不喜歡,那就推翻掉。
所以祁同偉的做法是直接趕人走,可是他不是市政法委的領導,也不是檢察院的人,沒有直接權力可以趕人走。
所以這時候就需要讓他主動犯錯,隻要對方一犯錯,以祁同偉和原市政法委書記劉德旭的關係,完全可以做個人情交易順勢把人換掉。
“乾嘛,沒聽清楚嗎?回答呢?”
陳晉被催促了一下,還是趕忙回答。
“好的,明白,不過我該怎麼做啊?”
“你啊,做這些事和抓嫌疑犯沒有本質區彆的。
像他這樣喜歡搞人情的家夥,屁股上
不肯定不乾淨。
你先查他辦過的案子,看看有沒有什麼官員和老板有關聯。
那邊也要盯好他八小時工作時間外的行動,江北新區誘惑這麼多,他是不是以前就有來過。
經常去什麼海鮮樓吃飯,或者哪個夜總會摸小籠包,或者外麵還有幾個家。
花上一兩個月,我不信他露不出馬腳。
搞個匿名舉報信,就比如他包養了哪個小蜜,小蜜的男朋友檢舉他了。
一般來說,這種匿名舉報信用處不大,但是我們在這裡盯著他,我會去上層做文章,直到趕他走。
隻要他離開了這裡,其他的我們就不要多管了,愛怎麼樣就怎麼樣。
我的目的很簡單,我覺得這個人會把未成年案件搞成一團糟,第一個案件我可以用個人威望唬住他,但是畢竟我已經脫了警服,不在政法係統了。
剩下的案子,你們該怎麼辦?
如果我們辦的都是拉稀的案子,上麵領導對我們失望了怎麼辦?”
陳晉還是沒反應過來,祁同偉給他的形象一直都是正直無比的執法者形象,突然就變成了一個好鬥的形象。
“是,常務。”
“思想要轉變過來,你現在不是副職了,很多難看的事情,你要頂起來。
如果你沒這個氣量,那就另當彆論,我早點讓你去個閒職。
出去做事吧,一個月內,我要見到結果,然後我會和上頭打招呼,看見這小子犯錯了馬上小題大做趕他走。”
祁同偉之所以一反常態對一個陌生的乾部這樣趕儘殺絕,還是為了自己的前途,辛辛苦苦搞出來的法製入校園工作試點,還想著能靠這項工作寫幾份論文,在zy的領導麵前露露臉的,要是被這些歪嘴和尚當成牟利的工具的,那不得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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