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慕陽在吹口哨。
吹口哨在人們的生活中,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
林慕陽原本是不會吹口哨的。
但是他在原主的記憶中,發現這個自己在上小學的時候,特地花了一些時間學了吹口哨。
從“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的旋律開始學,再到“門前大橋下遊過一群鴨”,大概學了一個星期,才終於學會以最省氣的方式吹完一整首兒歌。
可這時候,彆的小夥伴當中,有人已經學會怎麼用樹葉來吹出曲子了。
這讓他覺得自己在同齡人當中,算不上最聰明的那個。
可是他還是喜歡吹口哨。
上學的路上吹,放學的路上吹,放晚自習的時候,路過墳地的時候也吹。
後來外婆說,晚上吹口哨會招惹臟東西,他這才不吹了。
然而等到長大以後,他才知道那段時間全國正在嚴打,很多喜歡吹口哨的流氓都被抓了進去。
所以口哨在他們那裡,又被稱為流氓哨。
可是流氓哨明明是另一種吹法,所以這讓他一度感到很困惑:為什麼?
為什麼很多人都討厭吹口哨的人?
後來,他走過的地方多了,才知道原來他們討厭的不是彆人吹口哨,而是討厭那個不會吹口哨的自己。
因為自己不會,所以聽不得彆人吹。
在酒吧角落裡寫這首歌的時候,劉貝貝在讀歌詞,而林慕陽的腦海裡,卻一直出現一個小男孩,從邊遠地區的小山村裡,一路跌跌撞撞的到了常山,受儘委屈和白眼,卻仍然對這個世界抱以善意。
可是這個世界卻沒有留住他。
自己能穿越過來,就是明證。
所以與其說他這首歌是為劉貝貝寫的,不如說是他寫給這具身體原來的主人的。
所以台下的劉建國等人,台上的樂隊和劉貝貝,以及舞台邊上站著的王大利和沙青,聽著林慕陽吹著一段大家小時候都聽過的旋律,都覺得很好奇:
他這是在做什麼?
然而接下來,林慕陽對伴奏的樂隊打了一個響指,隨著歌曲的旋律奏響,竟給人一種奇異的完美融合的感覺。
歌曲前奏和他剛剛吹的那段旋律,讓人們腦海中有了畫麵感:
一個背著書包的孩子,在放學回家的路上,夕陽照在他的身上,在地上拉長了一道孤單的身影。
“這一路上走走停停,順著少年漂流的痕跡,邁出車站的前一刻,竟有些猶豫…”
台下的觀眾看到林慕陽的嘴角帶笑,隨著輕鬆的旋律,唱著一首他們從來沒有聽過的歌曲。
劉貝貝因為背對著林慕陽,所以她看不到他在唱歌時的表情,所以她能從他的歌聲裡聽出其他一些東西。
孤單又燦爛。
台上的人在唱著歌,台下的人各懷心事的在聽著。
一首歌的時間沒有多久,三分半鐘很快就過去。
林慕陽唱完之後,舞台邊的王大利緩慢的、用力的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