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
王重率先喊了一聲。
李素華的神情連連變換,驚愕、意外、欣喜,頗為豐富。
“秉昆?”
話音中尤帶著幾分不敢置信,可活生生的人就站在李素華麵前,由不得她不行。
“媽!杵那兒乾啥呢,外頭怪冷了,趕緊進來。”王重趕緊走過去,想把小尾巴抱起來,可這小子年紀太小,記性也沒那麼好,不過大半年沒見,就已經認不出王重了。
趕緊縮回李素華身後,扯著李素華的棉褲,一臉警惕的看著王重。
長而疏的睫毛忽閃忽閃的,明亮的大眼睛裡頭寫滿了疑惑,似是在奇怪王重怎麼會在他家裡。
而且眼前這個高大魁梧的陌生男人,身上隱約間又讓他覺得有一種親近感。
“小尾巴,來,爸爸抱!”
李素華似也忘了剛才的不開心,俯下身子哄小尾巴,指著王重,耐心給給小尾巴解釋:“小尾巴,這是爸爸。”
小家夥眨了眨眼,伸手讓李素華抱他,對王重還有些警惕。
烏黑發亮的大眼珠子在眼睛裡打著轉。
“媽媽!”看到了後麵坐在餐桌旁的鄭娟,小家夥的眼睛瞬間就亮了,掙紮著要從李素華懷裡下去,李素華也隻把他放了下去。
腳一落地,小家夥就跟隻猴兒似的一溜煙跑到鄭娟身邊,往鄭娟腿上爬,鄭娟趕緊把他抱到腿上坐下。
“小尾巴不認識爸爸了嗎?”鄭娟低著頭認真的哄著小尾巴,王重走到邊上,臉上掛著讓人如沐春風的微笑。
“上回爸爸還抱小尾巴騎馬呢!”
小尾巴明亮的眼睛裡透著思索,似是想起了什麼,順著鄭娟的話,對王重喊:“爸爸!爸爸!”
連喊兩聲,把王重高興地不行。
小家夥是八一年出生的,到現在也才三歲多點,能跑能跳,能說會喊,就是文文靜靜的不像男孩。
小家夥年紀小,還不能上學,就隻能在家跟著媽媽和姥姥。
不過隨著幾個孩子都漸漸大了,也不用像以前那樣身邊時時刻刻都要人看著,白天又上學,鄭娟和李素華倒是比以前閒了很多,是以李素華就三天兩頭的帶著小尾巴往光字片跑。
鄭娟有空了就會去看看馬守常和曲秀貞兩口子,給他們做頓飯吃,陪曲秀貞散散步,聊聊天。
就是還不怎麼願意讓王重抱。
王重有些遺憾,自家兒子竟然和自己不親,同時心中不由得感慨,幸好自己沒有選擇繼續留在深城,而是回了吉春,不然的話,再過幾年,不說幾個小的,就是幾個大的估摸著都會和自己越來越生分。
王重初至之時,單純之時為了完成係統的任務,可當在這個世界呆的久了,和身邊的人相處的久了,娶了鄭娟,有了孩子,王重的心態也慢慢隨之發生了變化。
吉春於王重而言,並非是不可或缺,可鄭娟和孩子們,卻早已成了王重這段生命中的一部分。
紙醉金迷,恣意放縱的生活確實充滿誘惑,金錢和美女於尋常男人而言更是致命。
可經曆過一次生死的王重,對這些東西,似乎沒了以前的執著。
相較於這些,王重更加傾向於平淡、恬靜,和家人在一起的生活。
深圳雖好,紙醉金迷,卻非王重所願。
“一走就是好幾年,也難怪孩子和你不親!”也就是對王重了,李素華才會這麼說,要是換了周秉義和周蓉,李素華斷然說不出這種話來。
王重也沒多想,很多時候,越是親近的人呢,說起話來就越是沒有顧忌,因為彼此都會包容對方,不會斤斤計較。
“媽,說話可得憑良心啊,哪回放假我沒回來!去年孩子們暑假的時候,您和娟兒還有孩子們不是還去深城住了一個多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