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這並非雁門守李廣正式下達將令,以‘將領’身份引軍出征!
按照漢家現有的製度,李廣也沒那個膽子,敢冒著身死族滅的風險,非法調用五十人以上的武裝。
所以,事實情況是:壯士李廣義憤填膺,私出接敵;
隨行者皆乃誌同道合者,而非下屬。
故而,在戰後核算戰功時,大家都各算各的,誰也不影響誰,也根本沒有浮斬的事兒……
“我漢家的軍功核準製度,已經是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
見眾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反複傳閱著那兩卷竹簡,劉榮也沒再繞彎子,直接擺明了自己的意圖。
而在劉榮亮出這個態度之後,眾人這才後知後覺的反應過來:劉榮為何要將另外一卷竹簡,也交由眾人查閱。
——相比起先前,那卷記錄著典屬國公孫渾邪,拐彎抹角‘誇讚’李廣的奏疏,第二封奏疏上的內容,便多少有些老生常談的意味了。
奏疏的作者是一位平平無奇,甚至都不曾聞名於廟堂的禦史。
不同於後世,動輒風聞奏事,懟天懟地懟空氣——惹急了連皇帝都能參上一本的禦史,如今漢家的禦史,尚且還不是‘言官’。
準確的說,如今漢家的禦史,並不負責監察百官,而是負責觀察漢家上上下下的製度、狀況,以及地方郡縣的運轉。
發現製度的不合理之處,又或是某件事在漢家現有的體係下,合理合法的得出並不妥當的結果時,禦史們便會上奏稟明。
漢家的禦史,是整個政權的鏡子,是整個王朝的觀察員。
每每出現關乎王朝興衰的製度漏洞,禦史們便會中肯的指出問題所在。
當然,僅限於指出問題。
至於問題如何解決,還是要朝堂公議,以得出解局之法。
而這第二封奏疏中所提到的問題,便是和李廣的狀況截然相反的另一個極端……
“猶記得當年,太宗孝文皇帝召見馮唐,卻被馮唐以‘得鎮國之將而不知用’的話語譏諷。”
“太宗皇帝問其故,馮唐便提到彼時的雲中守魏叔,因虛報斬獲首級,而獲罪下獄一事……”
丞相劉舍悵然一語,一旁的禦史大夫岑邁也是一聲悠然哀歎,麵帶唏噓的緩緩點下頭。
“想魏叔何等英雄?”
“得太祖高皇帝恩重,進為雲中守,駐城北牆更北、草原腹地百裡,群狼環伺之地,卻不曾使雲中城哪怕有半門被破。”
“——那幾十年,雲中郡就算是軍民皆有傷亡,但匈奴人在雲中城下丟下的屍體,難道會更少嗎?”
“要知道就連當時的匈奴單於,狄酋攣鞮冒頓都曾說:雲中城雖然像是個釘在草原的釘子,但要想拔掉這顆釘在匈奴心臟上的釘子,卻很可能需要付出匈奴滅亡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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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匈奴人塑造神像,朝夕祭拜的,又何嘗隻有他一個李廣?”
“可恨北蠻奸詐,一個搶屍可儘得陣亡者之財的製度,就讓我漢北之軍,再難得匈奴首級以證武勳。”
“魏叔不過誤報首級兩顆,便落得個身陷牢獄,數十年苦勞儘做雲煙散。”
“至於浮斬之製,更是屢屢讓我漢家的鎮邊宿將,因匈奴搶屍之俗,而終身不得重用……”
隨著岑邁這一番話道出口,原本還算輕鬆愜意的氛圍,頓時就有些沉重了下來。
而在眾人沉默之際,從進入宣室便不發一言——甚至平日裡都少言寡語的大理趙禹,也終於難得開了口。
“李廣為雁門守,三年得斬匈奴首級四十一級,麾下戰歿者卻數以百計!”
“若是算浮斬,便是他李廣生的三頭六臂,也不夠我廷尉……”
“額,都不夠我大理砍的。”
說著,趙禹便抬起手中,那第二卷竹簡揚了揚。
“再看北地守程不識,血戰朝那而不退,至今都沒有讓匈奴人,將哪怕一兵、一卒送入北地郡的土地之上。”
“——要知道當年,北地都尉孫戊率兵五千,不過數日便是全軍覆沒,以身殉國啊?”
“程不識卻是僅率麾下四千兵馬,外加臨時征兆的鄉勇數千,便撐到了援軍馳抵。”
“可即便是如此悍將,卻依舊落得個浮斬負三千餘級,非但無功,反而即將因罪下獄的下場……”
說到最後,趙禹也不由得麵色古怪的搖了搖頭,又是一陣莫名的長籲短歎。
“臣窮一生,想要將一部《漢律》學精、習透;”
“而今,卻是有些懷疑自己這麼做,究竟還有沒有意義了……”
趙禹這話一出,原本還在唉聲歎氣的劉舍、岑邁等一眾重臣,當即便你一眼、我一語的寬慰起趙禹。
隻是麵上雖在寬慰,實則,卻都是不時撇一眼劉榮,就好似是在說:陛下看看,好端端一個律法人才,這可都被搞得信仰動搖了……
“大理治律,自然是有意義的。”
“但我漢家的軍功核算製度,也確實是到了該查漏補缺,甚至是徹底推到重來的地步。”
“——尤其是浮斬之製,在匈奴人搶屍之俗,非殲滅戰不可得其首級的情況下,早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今日召諸公前來,也是想要就此事議一議。”
“借著這次,程不識血戰朝那,卻反落得個‘浮斬負數千’的機會,將我漢家的軍功核算製度改革,給落實下來。”
話音落下,劉榮輕飄飄一擺手,當即便有幾名郎官走上前,將一份份裝訂完成的紙質小冊,送到在場每一位重臣手中。
而在眾人借過小冊之後,僅僅隻是序言抬頭的第一句話,便讓眾人不由得停止了腰杆。
——司馬法雲:賞罰不逾月,使民速得從善之利也!
對於這句話,每一個沾過‘兵書’二字的漢臣,都絕不會感到陌生。
甚至即便是百無一用的草包二代,也早就被親長的這一句話,說的耳朵都生繭子了。
但當這麼一句話——這麼一句堪稱‘治軍綱要’的準則,出現在一部新律法的開篇前言時,其暗含的意味……
“陛下,是要武興社稷啊……”
如是想著,眾人稍斂斂心神。
繼續往下看去。
隻是越看,眾人鼻息便越粗重,麵色便越躁紅。
“凡卒之功,不單憑首級,更以上官將帥之令、部署達成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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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將之功,皆不以浮斬,當依上官主帥,又朝堂既定方略達成與否,又可有無謂之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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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帥之功,不以浮斬,又一城、一地得失,而以朝堂既定戰略目標達成與否,戰損、傷亡合理否,傷員救治、英烈安置妥善否,輜重耗費過甚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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