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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y“如此看來,入宮之前,平陽侯沒少為胞妹做功課?”
聽著曹淑基本挑不出任何毛病,甚至都有些官方的答複,劉榮隻含笑道出如是一語;
而後,又再次上下打量起這個仍有些瘦弱、稚嫩,麵上甚至還洋溢著青春爛漫的少女。
——十七歲。
還要再過幾個月,曹淑才會年滿十七歲。
若是放在後世,這個年紀的少女,不是在校園中揮灑著青春、在書案前埋首苦讀,便是才剛涉足社會,滿帶著迷茫磕磕碰碰,為生存之殘酷所打磨。
但在這個時代,十七歲的少女,甚至已經不能被稱之為‘少女’了。
公元前202年,也就是漢太祖高皇帝五年,太祖劉邦於洛水東畔即皇帝位,開漢國家、立漢國祚、建漢國祚。
立國之後,漢家所遭遇到的第一個發展難題,便是人口。
在秦漢之交前,華夏民族已經經曆了春秋、戰國,前後總共五百多年的戰火紛爭。
即便那五百多年春秋戰國,以始皇一掃六合,統一天下而畫上了句號,但戰火的熄滅,卻並沒有同時結束華夏民族的苦難。
——戰爭結束了,天下安定了,百姓,卻依舊身處於水深火熱之中。
北方長城!
南方百越!
驪山皇陵!
東海尋仙!
再加上遍布中原的秦直道網絡,乃至在西南夷修建的那條五尺道;
毫不誇張的說:秦王朝駭人聽聞、與生產力水平嚴重不符的跨時代基建能力,完全是拿百姓民的血淚所鑄。
自公元前221年天下歸秦,到公元前210年始皇駕崩——短短十一年的時間,天下人口在春秋戰國長達五百多年的累年遞減下,又進入了一個斷崖式下跌的階段。
在經過秦末戰火紛爭,以及楚漢爭霸的幾年戰亂;
到公元前202年,劉邦再次一統天下,建國劉漢時,漢家能統計到的人口數量,居然連一千萬都不到……
為了將人口水平恢複到正常水準,劉邦在蕭何、張良等能臣輔佐下,製定了許多針對性極強的政策。
第一條,也是最為關鍵的一條,便是賜民田爵。
——春秋戰國五百多年,再加上秦漢之交十來年,天下人除了被戰亂紛爭、嬴秦暴政所摧殘外,自然也有‘聰明人’逃進了深山老林,以躲避戰亂。
為了讓這些藏身於世外‘桃花源’的聰明人走出山林,劉邦特意頒詔:凡是諸夏之民,無論是過去的秦、趙、魏、燕、齊、楚、韓,亦或是更早的宗周列國之民;
隻要是束發右衽,口吐漢言的諸夏之民,願意到官府登記戶籍信息的,都一致賜予一級爵位:公士,並以家庭為單位,賜予每戶農田百畝,農宅一處。
這封詔書,可謂是劉漢開國之後,能迅速安定天下、恢複華夏文明生活生產秩序的定海神針。
也被後世史家稱為:授民田爵令。
經過這一手‘以田宅為餌,釣出深山隱戶’的做法,漢家得以迅速構建起健全的戶籍體係,同時又讓這些或剛走出山林、或剛回到祖籍的百姓民,第一時間投入到了農業生產當中。
漢五年開國,漢六年開春,天下八成以上的土地便都被播種,當年秋,便開始有源源不斷的農稅彙入長安國庫。
這麼一番操作下來,漢家登記在冊的人口,才堪堪突破二百萬戶,一千三百萬口。
以至於當時,目睹劉邦遍封開國元勳一百四十六家,一口氣劃出近二十萬戶徹侯食邑的留侯張良,也不由為之驚呼:陛下把天下十分之一的人,都賜給了這一百四十六家功臣。
兩百萬戶,一千三百萬口;
每戶有田百畝,歲繳農稅至多十石,漢家每年收繳的農稅總額,也不過兩千萬石粟。
偏偏太祖劉邦整個皇帝生涯,漢家就幾乎沒停止過戰爭;
於內,平定異姓諸侯叛亂也好,於外,對決北方匈奴、南方百越也罷。
總之就是:不是正在打仗,就是在奔赴戰場的路上。
動輒十數萬,乃至數十萬兵力的投入,又是常年累月、幾乎不曾停止的戰爭。
整個天下兩千萬石粟的農稅收入,地方郡縣截留三成作為運轉資金,送到長安的就隻剩下一千四百萬石。
軍隊軍糧,一年就是三四百萬石;
官員俸祿——光是朝中三公九卿十二人,便已是三萬石以上!
再算上朝堂有司、地方郡縣,毫不誇張的說:漢家每年光是發出去的俸祿,便不下千萬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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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算下來,光是打仗所需的軍糧,外加官員俸祿,就已經能把漢家一整年的財政收入消耗一空。
所以,開國之初的漢家窮。
窮的國庫能跑耗子;
窮的堂堂天子劉邦,湊不出八匹同色的馬拉禦輦。
窮的劉邦到後來,都湊不出平定異姓諸侯叛亂的軍費了,便隻得不顧朝堂一致反對,發行莢錢三銖——麵值十二銖銅的三銖鉛錢。
但沒辦法;
開國之初,內憂外患,天下遍布瘡痍,百廢待興。
為了短期內改善財政狀況,劉邦隻能選擇先解決眼下的問題;
至於後患,則隻能留給後世之君去解決,或者說是擦屁股。
當然,劉邦為首的一代目長安中央,也並沒有因為遠水不解近渴,而忘了為漢家挖一口很久以後才能有水的井。
這個‘井’由兩條具體的規定組成。
第一條:凡漢之民女,年滿十五歲而不嫁人的,從十五歲開始,每年罰錢一算,即一百二十錢;
十八歲還沒嫁人的,官府要負責為該女子找到合適的男子,並讓他們組建家庭——也就是通俗意義上的強拉配郎。
沒能做到的,地方官府與該女子的家人,皆坐罪。
第二條:婚後,夫妻每生育一個孩子,男孩賞錢二百,女孩賞錢五十;
婚後兩年之內未生育,罰錢二百。
憑借這兩條針對性極高的生育政策,漢家得以在開國後極短的時間內,便為華夏文明定下了‘女子十五歲前必須嫁人’,且要儘可能多生育的社會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