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戈一直都覺得,軍部養難民是一個錯誤且愚蠢的決定。
現實證明了這一點!
一萬人,整整一萬人被驅逐!
五萬人的糧食基地,少了百分之二十。
這還是因為大雨,也可能因為沒有人護送,很多人實在走不動,路上不安全。
否則,恐怕十不存一!
就算這樣,依舊有超過萬人,寧願冒著被沿途喪屍偷襲的風險,去追尋已經走了一晚上,連車尾燈都看不見的兩大主力旅,也不願意上戰場麵對喪屍大軍!
也許這些人覺得,兩三百公裡的路程,沿途的喪屍數量,會比跟獨立團對峙的百萬喪屍要少,性格要好吧。
張戈沒有理會那些人的咒罵,也懶得管王梅等人向葛亮打小報告。
他相信葛亮會支持自己的決定。
既然讓獨立團扛下了軍部這杆大旗,那麼就應該給張團長該有的決策權!
他使用這道權力的第一刀,砍向的就被驅逐的這群人。
因為,他們注定與獨立團不是一路人!
剩下的事情,就很順利了。
不敢走,或者知道不能走的人,都被強行編入戰鬥組和後勤組。
七千多人有家室,被征調到了戰鬥組。
哪怕他們心裡各有想法,那些都不重要了。
因為他們很快就會見識到,張戈帶兵的方式!
張團長帶兵,從不玩虛的!
簡單總結,就是兩個字:實戰!
所以,原本以為可以領到槍,可以隔著老遠突突的人,換了軍裝,隻領到了一把平時乾活兒的鋤頭鐵鍬?
小鎮學校的操場上,幾千個拿著鋤頭和鐵鍬的男人,全部都傻眼了。
說好的突突呢?
不發槍,喊大夥兒過來乾嘛?
難不成一人一鋤頭,能滅了百萬喪屍嗎?
對於這些人的不滿,張團長在台上大喝一聲:“安靜!”
然後,他給出了最簡單的回答:“槍,是給敢於殺喪屍的人留的,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拿槍的資格!
隻有敢於殺喪屍,拿槍的手才穩,才不會浪費子彈,才能將槍發揮出最大威力!
否則,直接招一群小屁孩,對著喪屍,把扳機扣到底,一梭子子彈下去,一樣能開槍殺喪屍,還需要你們乾什麼?
你們當中,隻有一半人能拿到槍!
七千人都是剛剛加入獨立團,誰也不認識誰。
本團長怎麼知道你們當中,哪些是敢殺喪屍的,哪些隻是被迫過來完成任務,蒙混過關的呢?”
抬手止住了台下的喧鬨,張戈繼續自顧自的發言:“明天和後天,獨立團為你們安排了實戰的場地,會有專門的人帶你們過去。
他們不會乾涉你們的實戰,也就是說,你們被喪屍咬死了,他們也隻會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