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文秀接上了顧海燕的話:“我租的房子很便宜,一年用不了多少錢,主要是當倉庫用。平時我都是在各個雇主家裡乾活,也沒什麼機會住在那兒。”
顧海燕“噢”了一聲,想想又不太對:“哎,俞姐你服務這麼好,應該有人想留你乾長期的吧?”
“嗯,不過我隻做短期,也不去同一個雇主家,頂多是以前的雇主家裡有急事,過去幫個一兩周的忙。”俞文秀笑笑。
顧清歡豎著耳朵,這聽起來有點反常啊?
還在沒等顧海燕好奇,俞文秀就自己說了下去——主要是顧家的情況和她的需求不符,再加上顧海燕這個性格,她覺得說出來了,顧海燕也不會有誤解。
“我當初結婚後不久,就懷了孩子,沒想到三個月的時候在家摔了一跤,流產了。那會兒我前公公一直安慰我,我就沒多想。”
“之後隔了一年半,我又懷孕了,這回安安穩穩生了下來,孩子也很健康,可是我醒來後,孩子不見了。”
她的語氣很平靜,顧海燕和顧清歡卻聽得心臟都揪了起來。
顧海燕遲疑著問道:“你的孩子……”
“我前公公嫌棄她是個女孩,把她賣了。”俞文秀說道。
“我躺在床上起不來身,聽著他罵了許多,才知道當初我懷第一胎的時候,他找人算命,說我懷的是個女兒。我會在家裡摔跤,也是他故意設計的,沒想到流了之後發現是兒子,後悔極了。”
“我懷第二胎的時候,他沒敢再算,怕把自己的‘孫子命’給算沒了,我才好好地把孩子生了下來,結果是個女兒,他就把孩子賣了。”
“我報了警,可是前公公壓根不知道對方是誰,隻是聽彆人閒聊的時候說要找個女孩子,就直接把孩子賣了。他不想孩子被找回來,對著警察也不老實交代。”
“因為他的不配合,警方的調查也不順利,等到被提起公訴了,他才慌了,找我談和解。”
說到這裡,俞文秀諷刺地笑了一聲:“你看,不懂法的人就是這樣,還以為這種事能夠和解。”
公訴案件的和解頂多隻能算作從寬處理的依據,拐賣兒童是徹徹底底的刑事犯罪。
“我前夫倒是懂點兒法,他知道前公公逃不掉,不過他以為我是孤兒、很好拿捏,跟我說就這樣吧,以後繼續跟他好好過日子,他和我還會有新的孩子。”
“怎麼可能?我直接跟他離婚了,那會兒還沒有離婚冷靜期,他又好麵子,我威脅他說要去他單位鬨,就拿到了離婚證。”
“唯一可惜的是,那時候我急著去找孩子,沒跟他搶房產,隻要他折價分給我更多的現金。”
“因為牽扯到比較大的團夥,查得不是很順利。前幾年團夥的頭目落網,底下的人也挨個被抓到。警方根據供詞,確認孩子被賣到了這座城市,我就找過來了。”
顧海燕說:“那你這十幾年……”
俞文秀明白她的意思,點點頭:“前公公當初說,買走孩子的人告訴他,這孩子是去享福的。他雖然不信,但是特意說了這一點,覺得我如果為了孩子好,就該打消找孩子的念頭。”
“我想來想去,覺得孩子可能是被哪個富貴人家買走了,我也沒什麼本事,乾脆選擇當保姆。”
“有錢人可能不缺保姆,但是我當得越好,就能接觸到更多的有錢人,也就越有可能知道孩子的消息。”
顧清歡崇拜地看著俞文秀,特意去給她倒了杯溫水:好強啊!這個毅力、這個行動力!乾脆利落,一點兒也不拖泥帶水!
俞文秀笑著接過水,喝了一口,緩了緩心情,神色又有點落寞:“不過,有時候看到雇主家裡那麼有錢,想想孩子就算真被我找回來,跟著我也隻會受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