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族之間丟手套是要與之決鬥的意思,朝對方臉上扔更是嘲諷到極致,有些不死不休的意思在裡麵。
一般有尊嚴的貴族,哪怕明知是個死也會昂首挺胸接受決鬥。
因為不接受,會致使整個家族蒙羞。
這在貴族圈子裡是比死更可怕的事情,以後也不會有人認可他們同等的貴族身份。
王都裡貴族最常見的死法是疾病,其次就是決鬥重傷,不治而亡,最後才是壽終正寢。
但卡拉姆並非傳統貴族,隻是虛領了伯爵的頭銜,也無領地世襲,貴族的名譽自然不如他自己的小命重要。
搞來個伯爵身份不過是方便他給自己的妓院拉皮條而已。
在王都裡,可沒有幾個貴族會認可他的身份。
不過是惹不起他背後站著的人罷了。
昆可不在乎他背後站著的是二王子還是三王子,講道理,那是因為他自身的尊嚴和品格驅使著他這麼做。
麵對無需要講道理的人,他也可以不講道理。
一個王都裡最大的皮條客,和管理著王都裡最大‘人才市場’的奴隸商人,勾肩搭背,互稱兄弟。
不妨猜猜他們都在背地裡乾了什麼好事?
這樣多看一眼都嫌惡心的家夥卻跑來說昆同他是一樣的人?
我看你有取死之道jpg
“不接受決鬥是吧?”
卡拉姆臉色鐵青,按照規則,身為上位貴族的他其實可以聘請一位代理人替他決鬥。
但就算如此,整個王都裡又有幾人敢保證能一定勝過眼前這家夥?
他請的起的打不過。
打得過的,他又請不起。
連他身後那人也絕對不會支持他決鬥,因為不久之前才敲打過他,讓他不許有任何報複的念頭。
“你贏了,說吧,你想要些什麼!”
貴族決鬥中失敗的一方,會被勝者挑走身上的一件物品作為戰利品。
這可以是眼睛,耳朵,一條手臂,身上的全部衣物,家族徽章,也可以是與對方生命等價的財富。
無視了那毒蛇一樣隱忍狠辣的目光,昆施施然道:
“限你兩天時間,把當初襲擊我領民的那群刺客全部交出來,不然你就挖出你的眼珠作為替代。
你不是最喜歡眼珠了嗎,其他人的眼珠我沒什麼興趣,但你這雙狗眼挖出來,做成標本擺在房間裡,我想倒是會格外的賞心悅目。”
怒火中燒的卡拉姆咬牙切齒道:
“那些人不是我派出去的,你不是說你早就知道嗎?”
“我知道是我知道,但這和我要求你的事有什麼必然聯係?
記住,兩天,刺客或是眼睛,必須交出一樣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