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之後,陳建坤被關入了位於明壘區的庭獄,等待二審。
他的心腹李爭、顧勝亭二人也相繼續被突破,交代了陳建坤一些違法亂紀之事。二人同樣被關押起來。
事件在“天庭”組織東明省總隊內引發了強烈的反響,不過,近來類似勁爆的事情總隊也出了不少,所以影響總體還算在可控範圍之內。
由於涉及到越曉樓特派員,汪小強下了封口令,要求今日在場者不得將任何有關越特派員的事情說出去,誰要敢亂說一個字,他就摘了誰的帽子。
一個星期之後,案件進行了二審。
誰都沒有想到,在二審時,陳建坤竟然提出了一個一點臉都不要的說法。他表示自己是為了獲取“正義同盟”的情報信息,所以才以身犯險,與其接觸。
他說自己之所以接受對方的金錢、房產和性賄賂,完全是為了取得對方的信任。這就好比警法部門的偵察員一樣,為了打入犯罪分子的內部獲取信任,自己必須要參與一些犯罪行為才行。警法部門的臥底參與打架、綁架、火並、吸毒等事情屢見不鮮,事後都沒有問責,所以自己也不應該用以問責。把相關的受賄信息記錄在日記本上,正是為了將來自證清白之用。
他還聲稱,三名女子不是他囚禁的,主事者是“正義同盟”的宋天毅、吳市新等人。在女子體內找到自己的精液並不能算數,自己與之情報意合,發生點什麼也是正常。至於記錄的什麼,算是自己的一點意淫幻想,並不能就算實證。
關於殺人之事的疑點就更多,不能僅僅從界石戒指裡找到了凶器和死者的皮膚就認定自己是凶手。當時自己確實在現場,但是是事發之後才趕到的。凶器和死者皮膚是自己撿到的,是為了怕凶手泯滅證據留存起來的。至於誰是凶手,他也不清楚。因為那屋子是“正義同盟”的宋天毅提供的,他有鑰匙,宋天毅也有。反正凶手在他到之前殺了人,放了水就是。
綜上所述,他陳建坤出發點是好的,道德有虧,在行動中有偏離了方向,也有經不住引誘的錯誤。他有錯,但罪不致死。
這次的招供之中,他沒有提及越曉樓的絲毫情況。
最後二審給出了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開除出“天庭”組織,剝奪參政權利,沒收一切非法所得。他的兩名心腹李爭、顧勝亭各自追責,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判決作出之後,現場的金言等人目瞪狗呆,萬萬想不想事情竟然變得如此。以這陳建坤所作所為,判處兩次死刑也不為過。到最後竟然輕飄飄地來了個六年有期徒刑?
現場一片不滿之意,一片噓聲。
汪小強、婁少增等不得不匆匆宣布審判結束退庭,算是完事。
金言、黃翼等鬱悶地走出司法處。前方被押的陳建坤突然回過頭來,眼神凶狠地盯著他們。
“小子!你給我等著!”陳建坤惡狠狠地說道,“你等著我出來,看我怎麼弄死你!”
金言沒跟他廢話,隻是在擦肩而過的時候,十餘枚細如牛毛的毫藍針不動聲色地閃出,穿透衣服和護體異能力,狠狠紮入對方的身體之中。
陳建坤剛開始還不覺得,隻以為身上被什麼蟲子螞蟻之類的咬了幾口。但走了一段路之後,毫藍針隨著肌肉運動和血液運行,一點點地深紮入血脈、筋肉之中,那種痛苦才突然爆發出來。
這種痛苦,當初的秦三原是深有體會。
“啊!!!痛!!!那小子!那小子!他攻擊我!”陳建坤指著金言離去的方向,那個方向早已經沒了青年人的身影,“把他抓起來!他用暗器攻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