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內。
楊文開始整理著資料。
其實他很清楚。
想要拿下蕭飛,最主要是能直接找出對方收錢的證據!
一旦找到,其餘問題都是漸漸的迎刃而解。
前世。
蕭飛可是前前後後一共收了古耀龍6000餘萬的!
至於他的錢,並沒有藏在家裡或者是其它地方。
而是存在烈支瞪士頓的銀行當中。
這家銀行是一家海外銀行。
在內地有辦事處。
是一家絕對實行保密服務的銀行。
還有內地存錢,全球支取服務的特色。
還有可以購買國外基金,在國外支取贖回,還可以通過海外的投資商身份回來投資。
可以說。
這家是不少人青睞的銀行。
原因就是保密,還有那就是非常的方便實用。
可以達到洗白的作用。
前世。
蕭飛落馬的時候。
當初的報道是說那銀行卡是他兒子的。
錢自然也是在他兒子這裡。
他兒子還在海外留學。
古耀龍就是通過他的人在內地的這個辦事點,存錢在蕭飛的兒子,蕭小虎的賬戶上。
而且存錢的那個人,就是那35個公司之一其中的一個老板去辦這個事情的。
畢竟辦這種事情不宜動用太多人,一個人專門負責這個事情更好。
如果太多人都去這個銀行的話,反而引人注目。
而這個35個公司之一的老板和古耀龍明麵上沒有任何的親戚關係,合作關係。
但是這個老板洪大寶其實在十幾年前就是古耀龍的打手!
暗中深得古耀龍的重視和栽培。
所以這個送錢的工作自然就是交給這個人去乾。
想到這裡,楊文就行動起來。
他知道。
自己不出馬,估計這個案子就算是最後個告破,估計也不是近期。
楊文寫好了申請表,然後申請調取洪大寶的所有資料。
半個小時之後。
一遝厚厚的資料,還有一個u盤就擺在他的麵前。
洪大寶作為35個參與競標的公司老板,自然是被辦案組那邊緊盯的對象之一。
所以關於他的資料自然是比較的詳細。
除了他個人的信息,比如通訊記錄,內容,還有資產,公司的資料,甚至一些出行等等都有記錄。
除此之外,還有他的家人的一些資料!
深夜。
楊文放下手中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