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之前一個人是怎麼過的?”
“那可不一樣,自從你們倆來了,雖然是吵了點,但是……”他說不出來了,突然冒出了一句英文,原來是那個長句子他不會講。
簡單翻譯一下,就是:但是我已經漸漸習慣了你們在我身邊的日子,沒了你們,我反而輾轉反側,寢食難安了。
我的翻譯有些肉麻,沒彆的原因,單純想惡心一下莫西裡。
“好了好了,我都知道,我現在有事,我今晚爭取回家,好吧?”
“哎哎哎!陳歌呢,你不陪我,我找他去。”
這話聽的跟什麼一樣,老公不陪,就去找男朋友陪?
“分手了。”我略下一句話,匆匆走了。
“哎哎哎!我這做了飯呢,白做了嗎?哎不對啊,分手了?你們在一起過?啊?江舟!你等等我!”
莫西裡追了出來,一把拉住了我,“不是你們怎麼回事?你們倆……是我想的那樣嗎?”
“我跟他吵架了。”
“我不管,你得把他給我找回來。”
“憑什麼?”
“就憑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就得聽我的。”
我翻了個白眼,隻能硬著頭皮答應下來,“飯我回去吃,好嗎?我現在真的有事,求你了,乖,回去吧,啊。”
我擺脫了莫西裡,鑽進了車裡,車子一發動,莫西裡就被甩在身後,最後,我隻看見他還在跑著,嘴裡不知道在喊著什麼。
繞了好大一圈,才找到本傑明的工作室。我對洛琳小鎮還不算很熟悉,唯一很熟悉的,隻有一號街,因為現在遇到的所有人和事,幾乎都在一號街。
三號街有些冷清,住戶好像也沒有那麼多,本傑明的工作室在第669號,我轉了兩個彎才到。
工作室很大,而且比我去過的任何一家店鋪都要光鮮亮麗。櫥窗裡擺著時裝模特,那些衣服也很前衛時尚。
本傑明坐在桌子前,金色的卷發被他紮起,留下兩邊長短不一的鬢角垂在臉旁,嘴唇鮮紅卻乾燥,手上的鉛筆順著他的動作前後左右地來回動著。
我上前敲了敲玻璃門,本傑明聞聲放下鉛筆,給我開門。
“你終於來了。”
“什麼事?”
他掛上牌子,讓我去樓上等他。
樓上並不是他的住處,而是很大的衣帽間和幾張沙發,還有一麵很大的試衣鏡。
“坐吧。”他端了兩杯水上來,“你應該喝不慣咖啡,給你換了水。”
“哦,謝謝。”我接過杯子,喝了一大口,這幾天都沒怎麼喝水。
“這些衣服,都是你設計的?”
“對。”
“很不錯。”
“謝謝。”他喝了一小口水,把杯子放下,說:“聽說你在調查蘇繡的事情?看來蒙多利已經告訴你很多了。”
“是。你有什麼想說的嗎?”
“對於蘇繡,我沒什麼想說的,我跟她接觸的時間並不多,對她的了解也不如蒙多利那麼深。不過對於莫西裡,我還是比較有話語權的。”
“在說之前,你能告訴我,你的中文為什麼這麼好嗎?”本傑明的中文十分流利,並且不摻雜一點口音。
“我的父母,都是中國人。我他們撿來的孩子,我從小就是一邊中文,一邊英文地學習。”
“你說吧。”
“莫西裡的失憶,是蒙多利做的。”
“然後呢,你急著讓我來,就是為了說這個?”我從口袋裡拿出那張卡牌,“那這個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