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曾記者的邀請,今天一起共進晚餐。
傍晚出發前遇到了自家媳婦和妹妹,還有李田一三人。
之前蔣明春準備利用這幾天國慶假期,帶著媳婦和妹妹回老家住幾天。
可最近事情實在是太多,一來二去已經留在京都耽擱了三天。
梁玉萍和妹妹為了等自己也就沒回去,最近幾天一直在李田一家裡住。
三個姑娘這幾天玩的不亦樂乎,李田一和梁玉雯,帶著沒怎麼見過世麵的梁玉萍整天整天的逛。
算是惡補了一下京都的特色。
為此蔣明春還偷偷給梁玉雯塞了兩百塊,作為她們的活動經費。
梁玉雯對於這個財大氣粗的“姐夫”很滿意,所以今天回來的時候還給他帶了一串糖葫蘆。
三個姑娘看著蔣明春伸長脖子,撅著屁股吃糖葫蘆的樣子,一個個捂嘴笑個不停。
蔣明春丟給三人一個白眼,上麵的糖都快化了,自己不伸長脖子,撅著屁股,萬一黏在衣服上,一會兒見曾記者的時候,還不得給大陸同胞們丟人啊。
梁玉萍到底是自家媳婦,雖然也跟著笑,卻不忘了過來替自家男人彆起袖子。
“明春,你這是要去哪啊,穿的這麼正式。”李田一問。
接過媳婦遞來的手帕擦了擦:
“哦,去見一個記者。對了!學姐,你和玉雯應該都見過!就是去年下雪那天。”
梁玉雯眼睛一亮:
“是那個《大公報》的記者對不對?”
李田一也搭腔道:“好像姓曾是吧。我記得他還給咱們拍過照呢。”
蔣明春點頭:
“就是曾記者!這次他受邀參加國慶晚會,順便準備把《年輕的朋友來相會》發表到《大公報》上。”
“真的嗎?”李田一激動道,“明春,看來你要名揚香江了。”
梁玉雯也是滿眼的崇拜,下意識朝著姐姐看去,發現姐姐看向他的眼神如水一般。
蔣明春倒是很平靜:
“還不一定呢,雖同源,且文化亦有差彆。不是我們覺得好的東西,那邊也會覺得好。”
這倒不是隨口亂說。
前些年大陸和香江兩邊都覺得對方的文化不行。那時候在學校偷看金庸小說被抓到,還要被批評。
至於電影什麼的就更彆說了。
直到偉人看過李小龍的電影之後,邵氏影視才慢慢的打開了大陸市場。
“剛才我們遇見師娘了呢。師娘說你好長時間沒去家裡了,還跟我數落你呢。”
“數落我什麼?”
蔣明春其實已經差不多猜到了。
“師娘說她們不叫你,你永遠不知道去一趟。”梁玉萍說著,壓低了聲音有些小得意,
“師娘還說,以後要我常去,他們家不要你了。”
梁玉萍已經進入了妻子的角色,一邊幫他整理衣領,輕聲叮囑著:
“晚上彆喝太多酒。”
蔣明春忍不住又傻笑起來,樂嗬嗬的享受著自家禦姐的照顧。
“嗯,那以後你就作為我的代表,常駐師娘家。”
“人家是說給你的,我才不要呢。”
李田一看著這一幕,不由得避開視線,扭頭去看梁玉雯,發現這丫頭的耳朵又莫名其妙的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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