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兩人又來到了不遠處的交道口街道辦。在王主任的幫助下,陳安順利地辦理了新的“糧本”。
在城市,居民是憑借“糧本”在固定的糧站購買糧食的。
糧站會在糧本上登記,未用完的份額留存下月或換取糧票。
有些地方月初憑借“糧本”在糧站領取定量糧票,
到中下旬時,同時拿糧本和糧票到糧站購糧,糧本登記、糧票收回。
每個人每月供應的糧食是有明確數額的,定量標準主要按年齡和工作性質確定。
而且,糧食定量也不都是供應細糧。
現在全國大部分地區的定量粗細比例為細糧30左右,粗糧70;
特殊的需要保供應的單位,細糧比例可以到達40—50。
當然,未來隨著糧食產量的提升,細糧比例都可以達到50、70、直至100,糧食供應也會全麵放開。
據說,災年最困難的時期,糧食匱乏,有些地區細糧比例隻有10。
細糧一般有大米、麵粉、標準粉、富強粉
粗糧一般有小米、玉米麵、高粱麵、燕麥麵、蕎麥麵、紅薯乾
定量和比例在“糧本”上都會寫清楚。
糧票也分細糧票和粗糧票,發放時也會按比例進行發放。
如果購糧超過了定量,哪怕是有糧票,糧站也不會多賣,一般也隻能按照糧本上的定量來購買。
特殊重體力工人,如井下、高溫等工種,每月定量最高為50—60斤/月;
重體力工人,每月定量為41—48斤/月;
輕體力工人,每月定量為29—38斤/月;
機關團體工作人員、企業職員、店員和腦力勞動者,每月定量為286—32斤/月;
大中學生,每月定量為32—36斤/月;
成人居民,每月定量為27—29斤/月;
兒童
不滿1歲的嬰兒,每月定量為55斤,
1周歲,開始每月定量85斤,以後每長1歲加2斤,
10周歲以上的兒童,每月定量為24斤—26斤/月。
具體到工作崗位不同,定量也不同,
比如:
軋鋼工,48斤/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