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把彈藥裝進火箭筒,重新拿給他。
勞衝拿起火箭筒,一腳踹開車門,把火箭筒架在車窗上。
“啊!”
“混蛋!敢偷襲老子!”
“老子不轟碎你們!”
黑衣中。
孟龍如同幽靈一樣,正在尋找目標。
尤其是拿火箭炮的混蛋。
孟龍很清楚剛才那一槍打中了他,但不至於要了他的命。
所以他的任務就是盯死他。
火箭炮的威力太大,一炮下去,不說整個廠房倒塌,起碼三分之一會倒塌。
剛才那一炮,僅僅擦到了廠房屋頂的一角,所以沒有太大的傷害。
若是對準廠房轟下去,後果不堪設想。
此刻。
孟龍看到車門被撞開,一個形似火箭筒的東西被架在車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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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覺告訴他,那東西必定是火箭筒。
“你果然沒死。”
“既然這樣,那我就送你上西天。”
孟龍深呼一口氣,把瞄準鏡擦乾,對準火箭筒。
沒錯!
他對準的是火箭筒,不是人。
因為人死了,還會有人再次拿起火箭筒。
隻有毀了火箭筒,才能徹底解除火箭筒帶來的威脅。
這道理,就如同擒賊先擒王。
車子裡,怒火燒天的勞衝,對準廠房開火。
“顧靖澤,再見了!”
“唰!”
彈藥轟出火箭筒。
火箭筒開火的刹那,孟龍以十分之一秒的速度,扣下扳機。
“小樣!等的就是你。”
是的!
思考再三的孟龍,做出一個大膽的決定,他不僅要毀掉火箭筒還要殺了對方。
唯一的方法,就是讓子彈與炮彈相撞。
炮彈遭到劇烈撞擊後,產生爆炸。
爆炸範圍內的人將無一活口。
看著直直的彈道,孟龍露出一絲微笑,他很自信,這一槍穩了。
而轟出火箭炮的勞衝,興奮的都忘了傷口的巨痛。
在他看來,第一炮被對方陰了算他倒黴。
第二炮,他有百分百的把握。
憑借槍聲,他能判斷出自己的位置是安全的。
在狙擊手麵前,最忌諱的就是暴露位置。
位置安全,而且又經過幾秒鐘的瞄準,他肯定這一炮穩了。
扣下扳機的霎那,臉上流露出興奮的表情。
然而!
他永遠不會想到,黑夜中有人正等著他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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