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見過英語最好的人。”美女舉杯對韓秋說。
韓秋微笑著告訴兩位美女,自己不僅英語好,日語也會說,俄語略微學過。
而且光英語這方麵,韓秋能準確用各州的口音。
閒暇時間他可沒有光喝酒,該學的他也有在學。
語言不過是最不起眼的那部分。
得益於血統和言靈的優勢,韓秋從沒覺得學習是這樣輕鬆的事情,過目不忘,一點就通。
“你們是我見過最熱情的芝加哥人。”韓秋說。
樂隊似乎是林肯公園的粉絲,一晚上都在演奏林肯公園的歌。
飲至儘興,韓秋發現兩位美女的眼中多了點什麼,讓他有些不太適應。
好吧,素食主義者聞不慣肉味。
韓秋以上廁所為理由,買完單後從後門開溜。
酒吧裡是歌聲,來到街道上還是歌聲。
今晚大概是跟林肯公園較上勁了,怎麼街邊的流浪歌手也在唱他們的歌。
韓秋靠著路燈,默默點燃雪茄,望著三三兩兩的行人,覺得今晚真是充實。
韓先生在嘲諷韓秋沒膽量,更不像個紳士,把姑娘丟在酒吧不管。
“她們又沒喝醉,隻是稍微喝多了而已。帥哥哪兒都有,何必找我。”韓秋哼哼道。
似笑非笑間,一輛車疾馳而過,濺起的水花直接撲進韓秋嘴裡。
“shit!”他摸出手帕,擦拭臉上的肮臟,抬眼看向那輛車。
六條血色的線飄動著,直至脫離範圍,什麼都看不到。
“陳家的人?”韓秋心道。
想著反正也無事,他打算跟上去看看。
抬手正要攔下一輛計程車,附近的三五個黑人突然衝上前將韓秋控製住,硬生生拖進旁邊的巷子裡。
黑漆漆的槍口對準韓秋的腦門,這群黑鬼的手在韓秋的口袋裡遊蕩。
自由美利堅,無需多言。
“內個,我還是第一次被人搶劫,能不能上點強度。”韓秋說著中文。
這些黑人隻聽懂了“內個”,飆著粗話就要扒光韓秋的衣服。
對待普通人,韓秋還是比較溫柔的。
斷幾根骨頭,讓他們暈過去就好。
很幸運在這些家夥身上翻出了車鑰匙,又通過他們的記憶確定是哪輛車。
他完好無損地走出巷子,清點這群黑鬼的財產,不滿地罵了句“真窮”。
……
“就是這家酒店。”諾諾合上電腦,透過車窗看向酒店門口,“諾瑪提供的信息,十個小時前,陳百靈在這家酒店辦理入住。”
“出發。”真正意義上的隊長指定兩個人,吩咐道:“你們跟我去,剩下的人在這裡保護陳墨瞳。”
是保護還是監禁,諾諾心裡清楚。
她翻個白眼,在腦中開始謀劃逃跑。
三人進入酒店,剩下兩人下車看守。
諾諾不認為自己可以對付兩個全副武裝的a級血統專員。
該死,身為名義上的隊長,連武器都不給配。
“準備疏散住客。”通訊器裡,那三個家夥象征性地彙報著。
連問都不帶問一句,諾諾可謂是既沒有隊長的權力,又沒有隊長的武器。
眼見沒有任何逃離的機會,諾諾隻能祈禱陳百靈給力點,能乾翻這群王八羔子。
酒店裡的住客開始往外走,他們帶著困惑和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