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幕之中,暗紅色的光芒一閃又閃,一個黑色的身影不斷穿梭在雨幕的各個位置。
紅夜突刺!
這是他引以為傲的能力!
也是幫助他在“飼養場”內活下來,被組織選中並成為真正超脫者的強大能力!
曾經,他用這個能力正麵斬殺過無數競爭者,也用這個能力暗中使無數刺殺對象飲恨!
組織裡在挑選這一批殺手的時候,對所有的超脫者進行了一項能力檢測。
作為刺殺行動的領頭人,我的綜合數據自然是最高的!
但我的單項數據也不差!除了速度以外,其他各項均排列第一!
但我的速度真的慢嗎?不!一點都不慢!
倘若我用了紅夜突刺,所有人中,恐怕沒人能摸到我的衣角!!
可是我沒有用,一來是因為沒人會把自己的底牌全部透露給其他人。
雖說組織裡禁止在“飼養場”之外的地方,吞噬同伴。
但是個人都知道,這是一句屁話。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弱者為肉供強者而食!
這才是超脫者的生存法則!
所以我要藏著點,不能讓人發現我這張底牌。
可笑的是,那個叫[鬼魅]的家夥還洋洋得意,一直炫耀自己的速度和能力。
恨不得將自己會的東西全盤托出,真是個十足的蠢貨!
二來是因為不屑,隻是一個區區的小測試,也配我用上紅夜突刺?
自從他的實力成長起來後,他就很少再用紅夜突刺了。
因為他覺得那些任務目標,那些低等的下位人,都不配!
紅夜突刺
這可是由於他自身進化,從而誕生出的強大能力啊!!
這可是獨屬於他的力量啊!
區區螻蟻,怎配死在紅夜突刺下!
暗紅色的光芒再次閃爍,一下又一下。
男子身上的黑袍被雨水打濕,枯黃的頭發黏在粗糙的臉上,臉上有一大片焦黑。
男子眼神中帶著驚恐,一次又一次的使用紅夜突刺。
他沒想到,這個他曾經殺人都舍不得用的能力。
竟然在這短短的十幾分鐘裡用了無數次!而且都在用在逃跑上!!
“踏踏踏”
男子腳步飛快,黑色的皮靴踩在水坑裡濺出一片片水花。
他的手臂扭曲的厲害,雙臂的骨刃早就不知道斷在什麼地方了。
男子連頭都不敢回一下,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那個女人她根本就不是人!
那怎麼可能是人能擁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