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李大明算孫小寶上級,兩人有些距離。現在單位不同了,卻有了交情。實際上,李大明那自行車就是之前孫小寶的二八大杠,現在他有了摩托車,就把那有些老土的自行車以20塊錢的價格賣給李大明,拿到錢後他添了一些票子,請這位前領導吃了一頓飯。
原本孫小寶想送更好的給他,就算買一輛新自行車都可以。但李大明不要,推脫不過後,他說就要孫小寶那輛得了,反正沒買幾個月,也算新車。不過呢,他不能白要,必須給點錢。為啥呢?因為李大明現在正爭取進步,想爭取一個副局的頭銜,還要兼任郊縣藝術團的團長。關鍵時刻,可不能壞事嘛!
聽了孫小寶的發問,李大明放下筷子,而邊上的紅姐也識趣地停止了東拉西扯。
場麵安靜下來後,李大明說了郊縣的相關政策。韓四這場子想拿牌照,做合法的生意的話,以個體戶的名義是不行的。他最好披上一層集體的皮。不然,搞演出是不允許的。如果被發現搞地下演出的話,那問題就大了。
李大明說道:“其實咱單位也不會閒著沒事到處查,是吧?縣城裡有些場子,我們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隻要兄弟單位如公安什麼的不管,我們也不會管。更何況這裡是市區和郊縣的交界處,離縣城那麼遠,咱更管不著!”
孫小寶道:“李哥,應該有但是,對吧?”
李大明拿起一根煙,紅姐看見後連忙幫他點上火。他抽了一口後說道:“沒錯,韓老板這裡現在是特殊情況,之前出了王山那檔子事兒,局裡不得不盯著。”
韓四連忙問道:“那麼領導,有沒有能變通的餘地?這集體的皮應該怎麼選?”
李大明給出了自己的答案。現在南都市各單位都在搞創收,郊縣的單位也不例外。既然如此,不如讓這場子掛靠在郊縣藝術團上。這樣,這集體的皮就算借到了,韓四請的那些人,可以算作是藝術團下屬演出單位的臨時工,雖說沒什麼編製,也沒什麼福利,但好歹給沒正經工作的混混們一個身份不是麼?
聽完這建議後韓四求之不得,彆看需要繳納一些掛靠費,但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機會。他剛想同意,那邊張雪也說話了:“我覺得我們報社也可以來這摻上一腳,韓老板覺得怎麼樣?”
“報社?”之前孫小寶和韓四說過,可以和《南都文藝生活報》合作,當什麼狗仔。但這摻一腳是什麼意思呢?就他這場子,雖然能賺到一些錢,報社不缺這三瓜倆棗,何必呢?
張雪解釋了原因。報社的上級單位也為職工子弟的就業問題發愁。而且,與其他單位不同,前幾年嚴打的時候,單位不少敗類子弟被抓。現在呢,出來的無所事事,還有的在牢裡快出來了。這些人該怎麼安置呢?家屬天天鬨。最後,這任務就交到張雪手裡,讓她解決。誰讓她是個能人,而且能惹事呢?
既然韓四要搞這什麼場子,那就把這些人塞進來唄!這樣就能給上級單位一個交代。
韓四有些遲疑,這裡是郊區,他們願意來嗎?張雪說不要緊,願意來的都是想找點兒活兒乾的,不願意來的就是個彆刺頭,他們不來也好,要不然得惹事兒。
韓四思考了一下,同意了,不過具體要怎麼做,幾人還得詳細商議。
引出問題後,孫小寶不再插話,他專心對付眼前的佳肴。那三人似乎忘記了他的存在,開始專注地討論正事兒。不過邊上的紅姐有些尷尬,正事兒她插不上嘴,邊上孫小寶太年輕,但地位似乎很高,她拿不準,隻能在邊上給他夾菜。
三人討論了半天後,韓四提出了最後一個問題:“張編輯,你那邊的人、李領導那邊的人我都願意接收一部分,但場子這麼小,恐怕崗位不夠啊!”
這下輪到孫小寶發揮了。他對韓四說道,現在歌舞團也搞創收,並且打算搞一個集齊餐飲和娛樂的活動中心。但團裡不想大包大攬,有些事兒想讓韓四接手。什麼事兒呢?和他現在的場子裡做的事兒差不多,隻不過不能在裡麵搞亂七八糟的東西。
所謂的活動中心,這是吳淑蘭去東南亞考察後想出來的主意。現在團裡每年不是要上繳五萬嗎?其實這裡還有一個隱藏的條件,家屬區南邊臨街的一棟倉庫樓歸歌舞團使用。那棟樓有三層,麵積不算大,而且牆麵厚實,離住人的樓有點局裡,不會吵到住戶。
吳淑蘭的打算是把那裡裝修一下,搞成一個上麵有小舞台的餐廳,食客可以一邊欣賞歌舞表演,一邊享受美食。這就是這位團長為何挖大廚來的原因,她覺得,既然東南亞這種餐廳很流行,不如試一試。
不過,各種裝修和經營需要成本,團裡現在剛剛改革,沒那麼多現錢,那就找人合作咯!可惜兄弟單位不願意摻合,願意摻合的卻想要主導權,吳淑蘭的人脈裡,也沒人願意乾這事兒。當她聽說孫小寶認識韓四之後,就想讓他來當這冤大頭。當然,不會讓他吃虧,他有得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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