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霜是極力想保持低調的。
如果可以,她覺得這麼多的酒席也不需要辦的。
最好是像以後有些人那樣,裸婚。
兩個感情甜蜜的人,扯了證,不請賓客,不辦酒席,直接出門來個蜜月旅行就好了。
不多花錢,也不用把精力放在很多純粹形式的應酬上麵。
不過,這個年代結婚的人,都恨不得要把婚禮搞得轟轟烈烈,越轟動越好。
這兩年,村裡有的年輕人結婚,也想學一學城裡人的派頭,騎著二八大杠自行車,載著新娘子,在鄉村土路上風風光光地轉悠一圈。
那已經是很有麵子的事情了。
秦大勳覺得自家閨女可以再有麵子一點。他想把他的小汽車紮上紅綢,載著秦小霜和瞿臨川,在附近的鄉村公路上慢悠悠地開上一圈來回。
那絕對是這些鄉親們都沒有見識過的風光。
可他的想法剛一提出來,就被閨女秦小霜態度很堅決地拒絕了。
“爸!我們家跟臨川哥家就隔著一段田埂,走得快五分鐘不到都走過去了。哪裡用得著專門開著車,在村裡到處繞一大圈再回來。太招搖了!”
“您說,我現在的知名度還低嗎?恐怕這十裡八鄉都知道我秦小霜的大名了。不需要再去轉一大圈讓彆人圍觀了。”
秦小霜覺得做人不可張揚過度,福滿則溢。
秦大勳想到前些天,鄉政府敲鑼打鼓地上門來送喜報,確實已經夠轟動夠震憾了。估計那餘威後勁兒得讓這些村民談上好幾年了。
隻得放棄讓閨女顯擺一下的念頭。
“爸!我覺得臨川哥也不在乎這些虛禮的。嗯,大不了,我去接他的時候,走慢一點,多走幾分鐘吧。”
秦小霜彎著眉眼,跟父親商量。
“行吧。”秦大勳隻好妥協。
主要是距離瞿家太近了。以他的大長腿,好像沒走兩步,就走攏了,實在是可以發揮的空間太有限了。
估計沒有幾個人看清楚,自家閨女就把上門女婿接回家了。
算了,算了。
自家閨女和女婿也不是專門給彆人看的。
吃過早飯,秦小霜就開始在自己房間換衣服,收拾打扮。
秦小霜今天要穿的喜服,是瞿臨川去城裡找一家繡坊老師傅做的。
一套大紅的裙裝。
上麵是五分袖的短款立領上衣,斜襟處縫著盤扣,領口和袖口以及上衣下擺都繡著明晃晃的金色絲線。下麵的修身長裙,緊貼著她的腰線和臀線,旖旎而下,輕輕觸及她的腳踝。
老師傅手工定做的,尺寸剛好,修身大氣,還處處透著精致。
秦小霜剛把這身喜服穿上,專門請來給她梳頭的大嬸就挪不開眼了。
“丫頭!哪兒做的這麼好看的喜服?你穿上簡直比畫報上的大明星還好看!”
天!比明星都好看一倍不止!明星都沒有這丫頭長得好!
秦小霜挺直腰背,摸了摸貼著腰線的衣擺,也覺得這衣服質感很不錯,不但漂亮,還大方優雅。
“是臨川哥在城裡找人定做的。”她抿了抿唇。
“難怪不得。”大嬸笑道。
這麼多年,她在鄉裡給很多新娘子梳過頭,從來沒見到這種好看的喜服,當然也從沒見過長得這麼好看的新娘子。
人和衣服,都一樣的精致,還顯貴氣。
大嬸把她一頭烏黑的長發梳了發髻,插了兩根白玉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