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住之前我和你說過的話了嗎?”
“是的。我會咬死殺掉安娜是不得已為之,其實我並不像那麼做,是荷爾蒙控製了我。”
“還有呢?”
“還有……啊,對了,之後的虐待,我會聲稱衝動之下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
“很好,記住隻能說這些,彆再給我胡言亂語!”
律師和克勞斯商量得很好,但他沒料到的是,上了法庭,一切就不受控製了。
公訴人要求克勞斯描述受害者誘惑他的部分時,他向在座的人描繪了受害者的碎花裙子、白絲襪、小皮鞋以及燦爛的笑容。
他的話語振振有詞,仿佛將這些平常的美視作性誘惑是如此的理所當然。
公訴人又問他是否還記得當時的情況。
照理說,克勞斯隻需要簡單的回答“不記得”就行,這可是和律師商量好的。
但不知為何,他表現得非常古怪。
不停晃動的身體,東張西望的眼神,抽搐的嘴角,還有磕磕絆絆,閃爍其詞的回答。
公訴人顯然也意識到了這一點,迅速提出了抗議,法官也適時給出了警告。
在幾方的壓力之下,克勞斯滿頭大汗。
此時,瑪麗安的第二張卷軸生效了。
殘酷的玩笑。
法術的效果會讓目標以為自己成功的做了某一件事,但實際上這不過是他腦子裡的幻想。當他醒來時會發現事與願違。
克勞斯就以為自己成功抵禦了壓力,向公訴人回答了“不記得”。但事實卻與此相反。
律師朝他乾瞪眼。
你特麼是良心發現了?自己承認罪行?那你早乾嘛去了?
這種自己拆自己台的被告,律師這輩子還真是第一次見!
什麼傻[嗶——](消音警告)啊!
減罪什麼的,自然不用想了。
克勞斯似乎也反應了過來,但這時為時已晚。
知道自己無法減罪之後,他破罐子破摔地把所有罪行都交代得一乾二淨。
不僅如此,在描述的過程時,他還一直嘲諷瑪麗安沒有看好自己的孩子。
這副輕蔑、毫無悔意的模樣,不僅惹怒了法官和陪審團,甚至讓他的律師都覺得這貨沒救了。
律師說:“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吧。”
累了,毀滅吧!
不過,等待克勞斯的並不是死刑,因為德國沒有死刑,不管克勞斯的犯罪行為有多惡劣,等待他的也不過是終身監禁而已。
這可不是瑪麗安想要的。
於是,最後一道法術降臨在了克勞斯的身上。
瘋狂冠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