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提議讓老板們感到有些驚訝,但也對林宇輝的誠意表示讚賞。
在談判桌上,老板們提出了一個關鍵問題:“如果您收購了我們的公司,是否願意協助我們更新數碼器材呢?”
顯然,他們早就注意到了林宇輝手中擁有的先進科技產品。
事實上,自從林宇輝的公司上市後,這些老板們就已經以公司名義購入了大量的股票。
林宇輝微笑著回答道:“當然,我們將會為你們提供更優質、更先進的拍攝設備。同時,我們也期望你們能夠繼續努力研發出更好的拍照機器。”
他們都喜歡搞研究,不像某些一些機構,搞各種關係,打壓知識分子。
“太好了,如果先生願意讚助我們技術的,我們一定會拍出更好的電影。”他們說。
因為他們也有研究過林宇輝那些大片的技術,不斷從大片中學習。
特彆是科幻電影,第一部變形金剛,打動他們內心的熱血。
科幻,他們也有電腦建模,不過與林宇輝拿出好一種技術,差多了。
但他們可以學習更好,舉一反三。
“來,咱們談收購合作的事件。”林宇輝看著他們興奮的樣子說。
“夢娜她們呢?”他們問。
“她們還在房間睡覺呢,估計是她們昨天晚上太累了。”林宇輝說。
“哦,那我們談一下她們吧,要知道,我們花了許多時間和金錢,才把她們捧紅的。”他們開始談到藝人身上。
不錯,就像俱樂部足球員一樣,如果想簽走一個員工,身價都是幾億元以上……
明星也是一樣,不過現在是六十年代,可能不會值這麼多錢。
不過也不少,千萬美元肯定要的。
一個電影公司,貴在藝人身上,而不是技術上。
培訓出一個藝術,需要人力,物力,財力,還有時間等等。
“林,你打算要多少股份?”他們又問。
“不多,60吧。”林宇輝想當大股東說。
“我們公司麵現市值20億美元,如果上市的話。”他們說。
“12億美元?”林宇輝問。
“不,包知藝人,還有我們以後的管理,你隻是以分紅式股東,必須15億美元。”他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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