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李萬山跑了一趟計經委,把半導體廠的還款計劃送給了冷主任,並且告訴冷主任,一旦這邊債務回歸手續完成,半導體廠就會按計劃開始還款。
冷主任看完計劃,笑著對李萬山道,“李局長,這份計劃做的很好,我這邊立刻開始債務回歸手續,你代我謝謝劉總。”
李萬山點點頭回道,“冷主任,這是我們應該做的。按照劉總的話說,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雖然我們半山科技地剛剛起步,但是該有的態度一定要有,做生意,信用很重要,這關乎企業的整體形象和思想的高度。”
冷主任聞言,感歎道,“要不說劉總會做生意呢,這個格局跟普通人就不一樣。”
李萬山笑著附和了幾句,告辭回了公司。
對於半導體廠提前償還債務,劉安之並沒有多少抵觸,畢竟欠債還錢是本份。安排好了相關事宜,他繼續把心思放在了學習上,除了周未,很少去雲心集團或者是半山科技。
但是他不找事,事還偏偏找他。
才安穩了幾天時間,突然接到張武打來的電話,說是收到一份法院傳票,11月20日,一位徐老太狀告因為吃了心意購物超市銷售的熟食而頭疼、心慌。一紙訴狀把心意購物訴上了鼓樓區法院。要求心意購物超市進行賠償。徐老太向法院提供了在心意購物購買熟食的票據和醫院的過敏性診斷。
劉安之聽了感到好奇,“碰瓷的事兒現在就有了嗎?”
回到集團總部,劉安之找來集團法務包同律師。包律師跟劉安之介紹了基本情況,最後說道,“我們研究了對方的訴狀和證據,我們認為,徐老太購買、食用熟食的行為和她的病理診斷不能夠找出其中的必然聯係。而且,如果食用的熟食和過敏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那徐老太是完全行為人,如果明知自己過敏而購買並食用相關熟食,也應該由其本人負責,不應該超市負責。如果食用的熟食和過敏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那更不應該超市負責,所以這場官司沒有必要擔心。”
劉安之點點頭,“既然這樣,那你就代表集團去應訴。”
包律師點頭應是,起身離開了。
11月26號,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法庭上,徐老太的代理人說明了自己的訴訟理由,認為超市需要對徐老太的生病負相應責任。要求心意購物超市支付相關的醫療費、護理費等等合計13萬多元。
雲心集團的法務包律師則抓住食物和病理之間的聯係關鍵,陳述了自己的看法,認為徐老太的所有問題跟超市無關,相關費用應該由其自主承擔。
聽完了雙方的辯訴,法院王法官對雲心集團的法務問道,“包律師,我想問一下,徐老太以前跟心意購物發生過矛盾嗎?”
包律師道,“這個我不清楚,但據我所知,應該沒有。”
王法官繼續問道,“既然徐老太跟心意購物超市無冤無仇,她為什麼會無緣無故的去狀告一個公司?還有,為什麼徐老太不去告彆人,而是去告心意購物超市?”
包律師道,“我不知道她為什麼不告彆人而告我們公司,我也不需要知道。我隻是知道,從目前的證據來看,我們公司在這件事情中沒有任何責任。我們尊重事實尊重法律,尋她個人的喜好我們沒有興趣。”
王法官道,“每一個單位和個人都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在此次事件中雖然沒有明顯的證據表明徐老太的病情跟心意購物超市有關,但是徐老太是在吃了心意購物超市的熟食以後才產生的病症,心意購物超市要負部分連帶責任。”
包律師舉手道,“王法官,我們不認同這個連帶責任。”
王法官抬手製止了包律師繼續發言,“你可以不認同,但要執行法院判決。現判決如下:徐老太負主要責任,承擔費用的60,心意購物超市負次要責任,承擔徐老太醫護費用的40,總計賠償徐老太各種費用5萬元,並承擔所有的訴訟費用。”
包律師道,“王法官,這不合理,證據顯示我們在其中沒有責任。”
王法官看看包律師,問道,“對心意購物超市這麼大一個公司來說,5萬元算什麼?一天都不止賺這麼多,跟一個老人計較那麼多乾什麼?”
包律師沒有辦法,隻好回到公司向劉安之彙報。聽完包律師的情況彙報。
張武氣憤的道,“還有這樣奇葩的法官?彆人告不告我們跟我們應不應該承擔費用之間有什麼關係?還我們一天賺的都比這個多?我們合法經營,照章納稅,每分錢都是我們辛苦賺來的,憑什麼不計較?”
劉安之相對就比較淡定,後世變壞的老人多了去了,奇葩的法官也不少,要不然怎麼會產生“扶不扶”的問題呢,在網上三天看不到一個都算稀奇。
在問了法官的名字,跟後世“扶不扶”源頭案法官對應上以後,劉安之就更加不覺得奇怪了,這對王來說應該是正常操作,那句“既然你說不是你撞的,那你為什麼要去扶呢?”才算是經典中的經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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