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0日晚10時許,春寒料峭,位於河南駐馬店的遂平縣城區燈火輝煌。“嗚哇……嗚哇……”一輛急救車鳴著警報向醫院飛馳而去。
“是不是又出車禍啦?”街上的行人猜測著。
急救車駛到中心醫院住院部門前。“嘎——”的一聲,車剛停穩,就見一對農村夫婦抱著一名已經昏迷、全身鮮血的幼女匆匆跑向急救室。
“醫生,醫生,快點幫我女兒看看!”言語中充滿了心酸和焦慮。
傷者謝小燕9歲,因外傷後流血5小時左右,呈失血性休克狀態,呼喊也沒有回應。當晚正在值班的醫生急忙組織人員對傷者進行緊急搶救。
在搶救中,醫生發現小燕頭部傷勢極為嚴重:頭頂部皮膚缺損33厘米呈圓形,右側顳部至枕部共有10條頭皮裂口,右顳頂部有一約5厘米裂口、右顳部有兩條約7厘米裂口,枕後部見一約4厘米裂口,深達顱骨,至顱骨骨折……右耳至頸後部中下段皮膚及肌肉斷裂,且右手中指近節指骨骨折。
醫生詢問傷者的致傷原因。其父母稱,女兒是被摔傷的。當晚7時許他們回家發現小女兒受傷,才急忙將其送到醫院搶救。
兩個小時過去後,謝小燕終因搶救無效死亡。
醫生為謝小燕整理遺體時,卻發現其頭麵部傷口汙染不嚴重,全身無泥土汙染,傷口裂開處邊緣整齊。除右側頭頂部及右耳、右麵頰部皮膚損傷外,整個軀體無任何擦傷痕跡,從傷型來看應是銳器傷,與其父母所稱“摔傷”的說法大相徑庭。
醫生遂反複詢問其父母,讓其告訴真實致傷原因,而對方仍然否認是刀傷。
這就稀奇了?在事實麵前,傷者的父母親為何要說假話呢?這背後是不是有什麼見不得人的隱情呢?
11日淩晨零點30分許,帶著疑問,值班醫生遂向醫院值班領導彙報了情況,醫院領導隨即決定天亮後向警方報案。
3月11日上午9時許,遂平縣公安局接到醫院報案,懷疑該院昨晚搶救無效的一名9歲幼女是被他人傷害致死,而其父母卻稱是摔傷,請求查證。
民警趕到醫院走訪調查,先找到醫生掌握了初步情況後,再找到傷者的母親胡海秀詳細查詢。
胡海秀告訴民警:昨晚天黑後,她與丈夫謝業學給兄弟拆完房子回家,發現滿頭是血的女兒睡在床上,衣服已經被血濕透,在家的大女兒小蓮說妹妹是在屋當門摔傷的。謝業學見小女兒昏迷不醒,急忙找鄰居借了50元錢,準備背著女兒連夜往醫院趕。有好心人見狀打電話叫來急救車,幫忙將其送到醫院搶救。
民警結合傷情和胡海秀的敘述分析,認為這極有可能是一起情節惡劣、手段極其殘忍的故意傷害案。
行為人究竟是誰?致傷原因?當務之急是儘快找到其大女兒小蓮查詢。
事不宜遲,民警迅速驅車趕往謝業學家調查。幾十分鐘後,警車來到常莊鎮常莊村。
謝家是當地有名的特困戶,幾年前由政府動用扶貧資金為其修建的一棟三間平頂水泥磚房就座落在山灣下村耕道邊約3米高的坎上。民警來到謝家,卻發現大門緊閉,謝小蓮沒有在家。
經對該房屋周圍進行勘驗,沒有發現外來滴血;而在其家下公路的小路路邊、田坎同樣沒有發現血跡。隻在謝家廚房門前的地上發現大量已經浸入地麵、乾涸的血跡及少量毛發。由此,可以排除傷者係“在屋門前摔傷”的說法。推斷分析,傷者的傷型極有可能係打鬥形成。
民警找附近的村民了解情況,得知小蓮在坡上放牛,於是將其找了回來。然而,當謝打開大門,民警卻發現屋內空空如洗,連一張像樣的桌子、凳子都沒有。民警隻好將小蓮請到附近的鄰居家做調查筆錄。
19歲的小蓮,僅有小學二年級文化。在民警再三動員,請其配合講清她所知道妹妹致傷的真實原因時,她卻用手不停地擦著鼻子,眼睛不時地瞟來瞟去,反複說妹妹是被摔傷的。觀其言行,不難發現其心中充滿著矛盾與不安,似在刻意掩蓋著什麼。
“你自己的親妹妹,如今傷得這樣子,難道你當姐姐的一點都不心痛嗎?”民警語重心長地對其開導著。
提起姐妹情,小蓮的眼眶不由得紅了。
民警趁熱打鐵:“你不要怕,把你看到的或知道的全部如實告訴我們,有我們給你伸張正義!”
很快,小蓮眼裡閃出了淚珠,在經過10多分鐘的思想鬥爭後,她終於抖露出民警想知道的情況:“是……是鄭建二砍的。”
民警追問得知,其所稱的“鄭建二”真名叫鄭無剛,男,現年30歲,小學文化,家住吳集村,務農。2000年下半年,經人介紹,鄭與時年17歲的小蓮耍朋友。之後不久,兩人就同居了,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小蓮說,案發前一周,她送妹妹回娘家後就沒有回“婆家”。3月10日下午5時左右,“丈夫”就來喊她回家。當時小蓮的父母不在,家裡隻有兩姐妹。妹妹與鄭無剛發生爭吵,鄭就用木棒打,後又拿來一把柴刀砍。謝稱自己把“丈夫”的柴刀拖下來後,她也被砍了一刀背。鄭把妹妹打了後把木棒摔在公路坡坎下的油菜地裡就跑了,小蓮把全身是血的妹妹抱進屋內的床上……直到天黑後其父母回家。因害怕父母責怪,也擔心“丈夫”報複,她謊稱妹妹是“摔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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