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12日下午4點30分,河北滄州市運河公安分局的一張大網悄悄地張開了。
張網以待的“魚”便是“4·08”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敏。
負責這次抓捕任務的滄州市運河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隊隊長霍誌剛,此時的他胸有成竹地坐在換了地方牌照的汽車上。他很自信,因為憑著他這個老偵查員的直覺斷定這條“魚”今天一定會“自投羅網”的。
下午5時30分,大網張開了,可直到晚上7時多“魚”還未露麵。霍誌剛一麵不動聲色地等待,一麵回想這個案子的全過程,想極力找出這次行動的紕漏,以便及時彌補。
這起殺人大案發生在1999年4月8日,錢某某、李敏兩個犯罪團夥在一家飯店大打出手,結果“女老大”李敏手下的人吃了“敗仗”,其中一個手下竟被錢某某的手下連捅兩刀。李敏得知這個情況後,馬上又糾集了十多個人,分頭尋找對方,欲為自己的手下報複。
李敏是個24歲的女人,原籍天津,無業女青年。1994年5月她因賣淫被郊區公安分局處罰,後來又因吸毒、打架鬥毆三次“進宮”。然而,當她從牢中出來,不僅不思悔改,反而變本加厲起來。1997年到1998年,她糾集十幾名歹徒、惡棍多次在公共場所組織、參與聚眾毆鬥、尋釁滋事。就這樣,23歲的李敏居然成了滄州市區一個流氓惡勢力團夥的“老大”。
她雖然是個年輕女人,但她性情乖張暴戾,專橫霸道。有一次,她因被父母說了幾句與家裡人吵架,一氣之下她竟拿起菜刀將自己的一個手指剁下。家裡人一看這情況,於是慌忙拾起斷指,急送她去醫院治療,然而暴怒的李敏卻奪過自己的斷指,用力扔了出去——丟到馬路上。李敏為她的狐朋狗友肯於“兩肋插刀”,打起架來心狠手辣。所以,一些小痞子、小混混兒提起李敏竟都為之變色,都甘願臣服在她的“石榴裙”下……
4月8日當天下午3時,李敏帶上自己的心腹馮元茂,四處尋找毆打其手下的另一團夥成員呂文征。當兩人開車行至滄州市的繁華路段華澳大飯店門口時,對麵一輛出租車駛來,李敏見車上坐的人正是呂文征,便叫馮元茂令其停車。這時李敏在前,馮某在後,手提一根鋸短了的鋼管,懷裡用上衣裹著獵槍。
兩人行至車前,李敏從馮元茂手中接過獵槍,二話不說,隔著車窗朝呂文征的右胸開了一槍,而後李敏帶著馮元茂立即開車逃離了現場。
其實被害人呂文征也是一個久經“殺場”、膀大腰圓、胸前刺有惡鷹紋身的不法之徒。但這一次還沒等他反應過來,便倒在汽車的座位上命赴黃泉。
案發後,滄州市運河公安分局當即組織警力,勘察現場,詢問知情人,開展偵查工作。由於犯罪嫌疑人作案後很快逃離現場,而被害人中彈後很快死亡,加之華澳飯店附近人口流動性大,雖經多日的調查但也未獲取有價值的線索。
運河公安分局成立了以穆局長為組長、楊副局長、王大隊長、劉教導員為副組長的“4·8”惡性殺人專案組。經過縝密思考、走訪取證,最後確定“女老大”李敏為本案重大犯罪嫌疑人,旋即對李敏進行追捕。
那麼,李敏到底去哪了呢?
原來,李敏作案後,馬上乘出租車逃往天津。案發後的第二天,她就接到手下報告,知道呂文征已經死亡。於是,四、五天以後她又竄至山東淄博、青島和遼寧的大連等地。在這期間,她曾秘密潛回滄州對自己的一眾“小弟”進行“叮囑”,以後她又去了張家口。
為了逃避追捕緝拿,李敏多次高價雇傭、指使其犯罪團夥成員於晚間躲在不易被人發覺的地方,將運河公安分局的所有的車輛牌照號碼一一記錄下來。並對專案組中一些民警的相貌特征詳細記載後轉告給她。她雖然隻有24歲,但她有非常強的偵查能力,她居無定所,與人聯係時,從不泄露或者暴露自己的行蹤。在逃亡的兩個月時間內,她換了十來部手機,且用的手機號碼都是外地號碼。
這說明李敏十分狡猾,這就給專案組抓捕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
5月4日,刑警隊王大隊長接到特勤“線報”:滄州市區涉案的一犯罪團夥和滄州市青縣的犯罪團夥藏匿於南皮縣境內。其中一個名叫王磊的手中有一支獵槍,據說李敏很可能就是用這支槍打死呂文征的。
當晚,運河分局的刑警緊急出動,與南皮、青縣兩地的刑警協同作戰,將藏在南皮縣電業局附近一所住宅內的10名犯罪嫌疑人儘數抓獲。當場繳獲兩支七連發獵槍和其他一些凶器。
當晚專案組的審訊員突審王磊,經過一個小時的鬥智鬥勇,王磊終於老實交代,其中一支獵槍便是李敏打死呂文征的凶器,但他不知道李敏的去向。
繳獲了殺人的凶器,抓獲了李敏的同夥,使案情有了突破性進展。在偵破工作最緊張的那段日子裡,正值全市開展“治痞打霸”專項鬥爭。為徹底摧毀作為重點打擊對象的李敏團夥,偵查員們夜以繼日、廢寢忘食的工作。常常是餓了吃幾口方便麵。一有線索,放下飯碗就走;有時困倦難熬,就在沙發上睡一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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