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30日,一個平淡無奇的日子。雲南省昭通市威信縣羅布鄉(2011年,撤鄉設鎮)順河村街上,趕街的人摩肩接踵水泄不通。一個穿天藍色衣服的農村婦女擠進了人群,徑直向中街一家雜貨店走去。她遞進一張皺巴巴的5角麵額鈔票,店主隨即遞給她一小瓶藥液。她接在手中,端詳許久後,小心翼翼地揣進褲包並用一隻手緊緊捂住,幾大步跨出雜貨店,旋即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
夜幕悄無聲息地徐徐垂下,在羅布鄉新田村的一條崎嶇不平長滿野草的小路上,一個黑影朝潘家山方向遊去。黑影一路走一路躲躲閃閃,東張西望,最後摸到一座茅草房後麵,巡視四周無人後,摘片南瓜葉墊著坐在地上,兩眼死死盯住麵前黑黢黢的茅屋。茅屋裡傳來陣陣聲響,一會兒是小孩的哭叫,接著是大人的嗬斥聲,然後又是一個年輕女子的笑聲。
“哼哼,你笑吧,待會兒我要叫你哭。”黑影站起來,又坐下去,心中暗暗罵道。
“哎呀,洗腳睡了。”屋內傳來一個男子的聲音。
一會兒,整座房子平靜下來。黑影站起來,拍拍屁股,躡手躡腳地向茅屋潛去。來到吊腳樓下,輕輕推開廚房門,摸到甑子邊,揭開甑蓋,掏出褲袋裡的玻璃小瓶,將瓶中的物品傾倒在甑內,然後蓋好甑蓋,輕輕沿路退出茅屋,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10月1日中午12時,羅布派出所8名民警在值班室裡正在收看中央電視台播放的國慶閱兵式,電話突然鈴聲大作,坐在旁邊的民警陳俊立即抄起話筒:“喂,這裡是羅布派出所,請問你是哪裡?”
“我是新田,這裡發生了一起食物中毒事件,請速派人來查……”話筒那邊傳來一位男子急促的聲音。
“什麼事?”其他7名民警問道。
“新田蓮花潘家山發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現已有一名中毒者死亡,6人尚處於昏迷狀態。群眾疑為他人投毒所致,要我們立即派人前往調查。”
所長宗德群聽罷,倏地站起來:“立即向縣局報告,馬上出發。”
一到案發地,民警就被眼前悲慘的場麵驚呆了:死者潘孝聰橫臥於地,雙眼圓瞪,雙手緊握成拳狀,口流白沫,整張臉已扭曲變形,其他6個中毒者昏迷不醒,身邊皆是汙濁的嘔吐物。中毒者中有死者的姐夫王躍貴、死者的3個子女和郭家村竹林社的一名婦女及其兩三歲的女兒。
“太慘了!”在場的民警一麵組織人員搶救昏迷者,一麵保護現場等待縣局刑偵隊的民警到來。
經屍檢,確定死者係食物中毒死亡,死亡時間為中午11時左右,毒品為“滅鼠靈”一類的劇毒物。現場勘查表明:毒藥為他人所投,受害者一家是在吃過早飯後中毒的,毒藥應在飯食中。
據死者的三女兒潘為碧蘇醒後回憶,早飯是她煮的,可她會毒死自己的父親嗎?即使排除潘為碧作案的可能,那麼作案者應該是一個極熟悉死者家庭及環境的人。
公安民警首先對中毒者是否會投毒一一進行排查。中毒者的投毒嫌疑均可初步排除。
民警迅速把目光轉向近幾天到潘孝聰家串門的人中。據被害者家屬反映,案發前一天,除潘孝聰的姐姐潘孝蓮偕同其丈夫王躍貴和四五歲的小兒子來過外,再也沒有其他人來過,且潘孝蓮在9月30日下午連飯都沒吃就走了,潘孝蓮與被害人一家關係素來良好,潘孝蓮沒有犯罪動機。
民警又馬不停蹄地展開了與潘孝聰家同村及鄰村人的調查。警方也想到了犯罪分子流竄作案的可能,然而,通過多角度多層次的分析,很快又排除了這種可能性。
在案件排查過程中,有群眾反映並證實:今年農曆七月中旬被潘逐出家門的“妻子”吳代會在“消失”一個多月後,曾於10月1日晨出現在潘家附近。
民警通過對吳代會進一步調查,發現其有重大犯罪嫌疑。
警方決定立即拘傳吳代會。
10月2日中午,吳代會被警方傳到縣局。當天晚上,自知罪孽深重難逃法網的吳交代了投毒殺人的全部作案過程。
1998年5月初,早年喪妻的潘孝聰心花怒放地與同年2月喪夫的吳代會“喜結良緣”,開始了“夫妻”生活(其實是非法同居)。可是,好景不常在,兩人還沒度完“蜜月”,雙方感情就出現裂痕以致發展到矛盾重重,不可調和。
最初產生隔閡的原因是兩個家庭的融合問題。
吳代會死了丈夫後,上有七十多歲的老母,下有兩個未成年的孩子,獨自一人屋裡屋外操持著一家人的生活。死了妻子的潘孝聰也帶著兩個未成年的孩子,家庭負擔也不輕。本來,雙方都有孩子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可吳代會欲把自己的老母和兩個子女都帶到潘家,與潘商量了多次,潘都以“負擔太重”為由一口回絕。這樣,兩家人不能合在一起生活,潘吳兩人也就不能長期同床共枕相擁而眠,平時要在一起,要麼是潘到吳處小住幾天,要麼就是吳到潘家住上兩日。時間一長,兩人都對對方失去了新鮮感,並逐漸對這種先前還認為比較浪漫的生活方式產生了厭惡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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