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2月24日,一輛藍白相間的小囚車風馳電掣,在安徽阜陽地區臨泉縣公安局看守所門前戛然而止。兩位民警押著一名青年女犯走上囚車,女犯人轉過頭來向送行的人深深鞠了一躬,不知何故,竟有人同情她,還流了淚。
這青年女犯叫魯愛娟,二十四歲,因殺父之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犯殺父之罪,理該判處死刑,怎麼會有人含淚為她送行?
1988年2月9日,這一天是農曆臘月二十二日,臨泉縣馬樓鄉(1992年11月,張集、馬樓2鄉合並為張新鎮)的魯愛娟與張集鄉的花中元結婚,按理,該是喜慶吉祥的日子。然而,魯愛娟不但高興不起來,反哭得淚人兒一般,眼睛紅腫得像個熟透了的桃子。
中午,娶親的人們吹吹打打,來到魯家門前,魯家卻冷冷清清,沒有半點喜慶的氣氛,媒人進門,不禁發愣,魯愛娟的爸坐在堂前,垂著頭,滿臉陰雲,猛吸早煙,這神態,倒像是死人辦喪事。
廂房裡情景更淒慘,麵對麵跪著兩個可憐的女人:魯愛娟和她媽。
娘滿麵淚水;“娟兒,娘求你,就依著你爸,嫁給花家吧。”
魯愛娟滿麵傷痕,撲倒在媽的懷中:“媽,女兒不能再走你這條路,女兒最後一次求你給爸爸說說,讓我與雷哥成親吧,今後我一定好好孝敬你們兩位老人。”
“娟兒,不是媽狠心,娶親的人已等在門口,你讓我對你爸說啥。我已是一把老骨頭,經不住你爸打呀!”
魯愛娟用顫抖的手撫摸著媽臉上的傷疤,絕望地用雙手猛擊自己的太陽穴。“媽,我去花家,你出去招呼,我梳妝一下,穿好衣服就走。”
魯愛娟的爸聽說女兒願意了,如釋重負,馬上取出大大小小的鞭炮,劈劈啪啪放開了。
魯愛娟關上房門,理理蓬亂的頭發,打開箱子,找出乎時最喜歡穿的衣服,便是雷振宇送她的那件。穿好衣服,臉蛋緊緊貼在雷振宇的照片上,清淚漣漣,隨後偷偷將一把尖刀藏到貼身的衣服裡,然後將母親叫到房間,雙腳跪在娘麵前:“媽,親你寬恕女兒不孝,女兒如果有個三長兩短,你彆傷心,自己多保重身子。”
“娟兒,今天是你結婚的日子,怎麼說這種不吉利的話啊,去了花家要好好伺候丈夫,孝敬老人過日子。”
魯愛娟恨她爸為什麼這麼無情,不理解女兒的心。然而,魯愛娟的爸卻內心無愧,認為女兒高花家是他魯家的福分,彆人想還想不到呢。花家是個地方官兒,這地方官兒就是權勢的化身。
新婚之夜,新郎望著坐在自己麵前的新娘,心中甜蜜無比。
親朋尚未散儘,花中元就催著魯愛娟上床。
魯愛娟忍淚說:“對不起,今天我身體不舒服,你先睡吧。”
花中元無奈,隻得和衣躺在床上,一覺醒來,魯愛娟還獨坐在那裡流淚。花中元從床上爬起來,耐不住問:“你究竟有什麼不滿意,對我說。”
魯愛娟猛然抬起頭:“我求你今晚把我送回去。”
“既然你不願意,為什麼又來我家?”
花中元說:“請你相信我,今後我會對你好的。”說完便強行去脫她的衣服。
魯愛娟掙脫出來,“刷”地從身上拔出尖刀,頂住自己的胸口:“花中元,你如果再逼我,我立刻就……”
花中元被嚇呆了,趕忙鬆開魯愛娟。魯愛娟雙手緊握尖刀對著自己胸口,眼淚汪汪:“花中兄同誌,求求你今晚送我回去,我不愛你,三年前,我已愛上首振宇,如果今晚你不肯放過我,我就死在你麵前。”
花中元發愣地望著魯愛娟,許久不知說什麼才好,害怕魯愛娟發生意外鬨出人命來。
“我答應送你回去,但必須把手上的刀交給我。”
時間已過夜間十二點,賀喜的親朋們單巳散儘,誰也不會料到洞房裡發生如此驚心動魄的一幕。
花中無像押送女犯人一樣,讓魯愛娟走在前頭。魯愛娟邊走邊想:逃得花家,隻怕也難過她爸那一關。到一處偏僻的山地,魯愛娟突然止步:“花中元……還有一件事求你。”
在這樁不幸的婚姻中,花中元也是個不幸者。事情到了這步田地,兩人隻有同病相憐的份兒。
“愛娟,有什麼話就全對我說出來,請你相信我,凡是我能辦到的,我都答應你。”
“我真心愛雷振宇,你就成全我與他的婚事吧,我永遠忘不了你的大恩大德。”
花中元痛苦地掏出一支煙點燃。為了娶她,沒少花精力和財力,他實在委屈。
夜色昏沉黑暗,魯愛娟向花中元哭訴她與雷振宇的戀愛史。
三年前,雷振宇來這山區任教,魯愛娟當時正在讀高一,雷振宇是她的班主任。不久,魯愛娟無錢交學費,爸決定她停學在家務農,她天資聰明,雷老師為她惋惜,一天晚上,他主動來到她家,想說服她爸讓她繼續讀書,不料遭到她爸的冷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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