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2月11日,寒風凜冽,警車呼嘯。
在吉林省長春市郊區(1995年撤銷長春市郊區,設綠園區)合心鄉(1993年合心鄉撤鄉設鎮)踴躍村張大毛屯西北400米處,空曠的田野一反往日的寂寥,擠滿了黑壓壓的人。
嘶鳴的警笛、嘈雜的人群使遠離村屯的曠野籠罩著一種神秘與恐怖的氣氛。“殺人了!”人們傳播著、猜測著、翹首張望著,四村八屯的群眾仍在不斷地湧來……
戛然而止的警車上,匆匆跳下十幾名公安乾警,擠進了被群眾重重包圍的中心,保護現場的當地民警向他們介紹著情況,技術員舉起了照相機,法醫蹲在一具半裸的女屍旁,痕檢員在周圍仔細地勘察著……
女屍下肢全裸,頭北腳南側臥在一南北向鄉道東側路邊溝內,屍體已經僵硬,脖子上勒著一條線製腰帶,下身有明顯血跡。屍體被土和雪的混合物覆蓋著。在與現場對應的西側,發現明顯的由西向東拖拽屍體的痕跡。
勘察結果:強奸殺人,死亡時間兩天以上。
2月10日,合心鄉於家嶺分銷店裡,營業員於國柱焦急地踱著步子,心神不寧地答對著顧客。他今晚值班,可昨天去哈達村西哈達屯娘家去接孩子的妻子田躍鳳還未回來,晚上值班家裡沒人,沒辦法,下午,他請了假,匆匆忙忙地趕到嶽父家去接愛人,可嶽父嶽母驚訝地說:“她沒有來呀!”於國柱一下子懵了,他預感到愛人出事了。但仍抱著一線希望,到附近幾個親屬家去找,結果毫無結果,這幾家親屬根本就沒有見過她,於國柱六神無主了。
第二天,親屬們分成了五夥,到田躍鳳沿途所經的樹林、溝渠、曠野上尋找,他們猜測,田躍風可能已遭到了不幸,但沒發現屍體。村民們仍不甘心,奔波尋找了一個上午之後,他們找到了田躍鳳的屍體……
現場勘察收效甚微,犯罪分子未留下任何有價值的證據或痕跡,而現場走訪卻獲得了一個重要線索:在當天上午,與死者同屯的王海金曾在現場附近出現過。
偵查員們掌握,王海金是個單身漢,精神不太正常,他在死者回娘家的當天上午,曾在現場附近遛過馬,傍晚才回到家中。同時還了解到,王平時好和女的搭話,且常去死者家,他曾和一女人同居過,有過性生活經驗。
又根據現場和屍檢情況分析,王作案的可能性很大。案發時剛下過雪,寒風刺骨,在這種環境下強奸作案,符合性壓抑者和精神病患者的特點,而死者下身被插入一段樹枝,也與精神病患者的行為相似。
特彆是當偵查員正麵接觸王海金時,在其衣襟上發現新鮮血跡,經化驗與死者血型相同。王海金也承認在去裴家村裴家藥鋪親屬家時,在路上遇見死者並實施強奸的。
似乎一切都表明,王海金就是案犯。
然而,案情進展的異常順利,倒使偵查員們疑竇叢生了。
“絕不能傷害無辜,更不能讓真正的罪犯漏網。”先期到達現場的副局長李廣春提醒大家。“對王海金這種特殊情況,我們一定要認真核實。”
果然,在進一步偵查時,案情出現矛盾。
在讓王海金講述作案經過時,他前後矛盾,說法不一;在去裴家村核實時,有多人證實王在案發前就到了該村,傍晚才回家;而在對血型作進一步化驗時,發現王海金衣襟上的血是他自己的血。
由此,基本上否定了王海金作案的可能性,第一個嫌疑人被排除了。
下午5時,郊區分局局長王柏恩率刑警隊幾名精乾的偵查員趕到了現場,加強了偵察力量。聽完偵查員們的彙報後,決定成立專案組,李廣春副局長任組長,指揮部就設在與現場毗鄰的張大毛屯。
專案組連夜對此案進行了分析和研究。
此案係強奸殺人,且白天作案,足見案犯的膽大妄為。案犯不是尾隨伺機作案,就是與死者迎麵相遇頓起歹意。而強奸後殺人,又帶有殺人滅口的可能性,案犯可能與死者相識。所以,偵察範圍的重點應是死者出發地於家嶺村、途經地踴躍村、目的地哈達村共二十幾個村屯。
但是,由於現場未發現任何可以確定偵察方向的線索,現場足跡亦被尋找死者的親屬及圍觀群眾破壞,惟一的有利條件是案犯白天作案,犯罪現場緊鄰鄉道,可能會有人發現在現場附近活動的案犯。因此,尋找知情者,是偵破此案的關鍵。所以,專案組下步工作就是逐屯調查2月9日死者失蹤當天上午該屯外出和進屯人員,特彆是經過現場的,他們之中一可能是作案的,二可能是知情的,此外,對一些流動人員也應重點調查,如:賣雪糕、糖葫蘆的個體商販。
還有,也不能排除情殺的可能,對死者的婚戀史、生活作風亦不能放過。
於是,一張無形的大網,在現場周圍二十幾個村屯、上萬人口中撒開了。
三天之後,寶貴的線索被一條條摸了上來。在發案當天上午先後有多人遇見過死者。但在現場、張大毛屯和黃棟屯之間再也沒人發現死者。這之間的距離是兩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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