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26日9時41分,長春市南湖新村。
“轟”一聲巨響使在和平年代生活慣了的城市居民著實嚇了一大跳,人們紛紛打開窗子向外觀望。
住在70棟與71棟的居民首先看到,停在兩樓之間的一台白色捷達轎車前部被炸得粉碎,好奇的人們爭先恐後湧向爆炸現場。眼尖的人已經發現,破碎的汽車殘骸中還躺著一個血肉模糊的人,附近一位晾衣服的婦女也躺在地上……
“快打110報警!”一位婦女邊喊邊向自家跑去。
9時45分,長春市公安局110報警服務台接到群眾報警,指揮人員迅速指令巡警、刑偵人員趕赴現場。
305警區的巡邏報警車率先趕到,年輕的巡警隊員們一邊布置保護現場,一邊在群眾的幫助下將兩名傷者送往醫院。
聞訊後,正在基層檢查工作的市公安局彭局長,三位副局長以及刑警支隊和朝陽分局的領導都分彆率偵、技人員趕往現場。省公安廳副廳長等領導和公安廳刑偵處、科技處等部門的負責同誌也相繼趕到現場。
這台被炸毀的捷達車車號為吉a,駕車人叫龐春男,42歲,家住南湖新村70棟,係金鵬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經理,此人的部分肢體被炸飛,該車發動機和水箱被拋到車前,金屬碎片散落一地,最遠的可達60米。附近一婦女右手被炸傷,現場西側一棟七層居民樓中很多住戶窗玻璃被震碎。
爆炸中心在汽車平衡器後前輪中間,係由梯恩炸藥形成。
顯然這是一起有預謀、有計劃、有針對性的以爆炸為手段的殺人案件。那麼是誰想殺龐春男呢?是情殺、仇殺、還是圖財害命?
很快,“426”案偵破專案組隨即成立。
根據領導指示精神,在組織省、市、區三級偵、技人員進行勘查的同時,由省公安廳報公安部邀請有關爆炸專家來長協助勘查。第二天,公安部五局高級專家鄔國慶、一處處長劉曉輝、二所辦案處處長班茂森一行4人特地從北京趕到長春。根據省、市領導指示精神,專案指揮部製定了詳細的工作方案,確定分七條線開展工作,現場勘查、單位內部調查、找家屬改話、審查嫌疑人、走訪調查、車輛調查等工作同時展開。
朝陽分局盧峰、付德吾、杜國清等分局領導親自率領從附近5個派出所抽出的40多名民警對現場附近的70棟,71棟183戶居民逐一進行走訪,重點是查訪上、下夜班職工,從中尋找案發前的可疑情況和可疑人。同時對案發前經過現場的出租車及其它車輛進行走訪。
由於龐春男交際麵廣,同他有直接經濟及其它方麵往來的人很多,經各路偵查員大量工作,共確定出有作案因素的嫌疑人28位。排查工作緊張而艱難。經全體參戰人員共同努力,終於獲取一位重要嫌疑人。
龐春男提供金鵬期貨經紀責任有限公司長春辦事處的趙德凱同他在經濟上有矛盾,懷疑此案係趙德凱所為。偵查員圍繞金鵬期貨經紀有限公司開展調查,得知龐春男同趙德凱有積怨,而且趙德凱熟悉電器常識,其好友開了一個采石場,有接觸炸藥的條件。
專案組馬上圍繞趙德凱開展調查。偵查員南下北京、天津仔細核查該公司的賬目,並圍繞趙德凱進行深入排查。經過大量的工作發現趙德凱並不具備作案條件,5月13日,趙德凱的嫌疑被排除了……
就在對趙德凱進行調查、排查的同時,另一部分承擔走訪調查任務的偵查員已經圍繞龐春男的經濟往來關係和生活作風方麵展開調查,又獲得一條線索:龐春男的“女友”張某同龐有經濟方麵的糾葛。
據龐春男提供,張某及其弟弟欠他一筆錢,大約56萬餘元,至今未還。4月21日,龐曾向張某索要欠款,並對張進行毆打,逼迫張替其弟弟張立軍寫下21萬元的欠條。案發前3天,即4月23日,龐打電話向張立軍催要欠款。案發前,龐、張等人關係緊張,可能產生報複作案因素,張某和其弟弟張立軍成為專案組新的懷疑目標……
5月13日,即趙德凱被否定的當天,8時30分,“426”爆炸案專案組案情彙報會在中醫學院附屬醫院住院處的一間病房內召開。
各路工作情況彙總上來。據調查得知,張立軍家住遼源市煤礦,有接觸炸藥的條件。案發前一天晚上有人看到一台黑色奔馳、轎車在現場附近停留,車號在500號左右,而張立軍恰好有一台黑色奔馳轎車,車牌號為吉a00506。張立軍熟悉龐家周圍情況,車輛停放地點及龐的活動規律……
張立軍的疑點已經越來越大,必須儘快找到張立軍。
案情彙報會一散,各路偵查員按部署分頭去工作。張立軍被列為“426”爆炸汽車殺人案的重要嫌疑人,偵查員圍繞張及其接觸關係開展重點調查。
5月14日14時,經多方工作,專案組成員、刑警支隊一大隊副政委劉小平率偵查員李興濤、陳哲在朝陽區大興路找到張的租房處,並找到了張立軍。談話中張立軍矢口否認曾向龐春男借過錢,還提出了他不占有作案時間的有力證據:案發前一天即4月25日)晚上他為“女友”過生日,二人一起吃的羊肉串,然後回到他們的住處,一夜都在一起。偵查員找到張的“女友”小謝,小謝證實的情況同張敘述的完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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