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13日淩晨,江西省豐城市段潭鄉上湖村委會中團村發生一起凶殺案,村民劉茂貴一家四口被殺死在家中。滅門慘案引起社會性的恐慌,也引起公安部和江西省委的高度重視,公安部部長、省委副書記作出批示,要求儘快查破此案。
現場位於豐城市段潭鄉上湖村委會中團村西側第一棟二層水泥結構的樓房內,樓房的一樓廳堂是小商店,一樓的東側是臥室,廳堂靠北牆放一輛摩托車,其油管被割斷,汽油灑了一地,櫃台上電話機的電話線被割斷,話筒耷拉下來。臥室門敞開,戶主劉茂貴、其妻溫小花、女兒劉丹萍、兒子劉文強的屍體倒在臥室的地板和床上,雪白的牆上有許多噴濺的血跡,床上、地上到處可見一攤攤血,臥室裡的箱櫃都被翻動過,遍地衣物,滿目狼藉。
當晚9時45分,豐城市公安局召開緊急會議,成立了以局長陳荷明為總指揮,政委熊夫梓、副局長李濟春、副政委劉仁德、刑警大隊長鄒金平為副總指揮,由50名精兵強將組成的專案指揮部,全麵展開偵查工作。
通過對現場勘查、法醫檢驗、現場訪問,專案指揮部初步認定這是一起有預謀的入室搶劫殺人案,對犯罪分子進行了深入細致的分析,形成以下幾點共識:一是針對犯罪分子踢門進入後,在極短的時間將四人殺死,而且殺人部位都是要害,技術程度較高,說明犯罪分子是經常動刀或玩刀的人;
二是被害人劉茂貴、劉文強在胸背部受到多處致命刀傷後,兩人的咽喉處還被各補一刀,說明犯罪分子心狠手辣,不是初犯;
三是犯罪分子在現場活動時間長,且踢門而入,打碎酒瓶,不怕夜深人靜發出的響聲,可見犯罪分子膽大妄為;
四是犯罪分子從被害人屋後院攀鐵門進來,用一根杉木爬上二樓前陽台,踢門入室殺死被害人,說明犯罪分子經過事先踩點,比較熟悉環境;
五是現場沒有留下任何指紋、腳印,作案接觸過的賬本、門栓、酒瓶、杉木均丟入樓前水塘裡,說明犯罪分子有一定的反偵查意識,可能被公安機關打擊過或作案前有過充分的預謀過程;
六是犯罪分子離開作案現場時,用酒洗手或澆地和割斷摩托車油管放出汽油,破壞嗅源,害怕公安機關利用嗅覺進行追蹤,說明犯罪分子是小區域流竄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
七是犯罪分子一邊進臥室殺死劉茂貴夫婦,一邊到廳堂控製電話,殺死劉丹萍,說明犯罪分子應有三人以上共同作案。
中團村地理位置非常特殊,與南昌縣三江鎮僅隔一條10米寬的河,由一水泥橋相連,連通段潭鄉與南昌縣三江鎮、鬆林鎮、廣福鄉的公路就從劉茂責家旁邊經過,居住在周圍的村民有6868戶,大部分的人都與被害人劉茂責夫婦認識或有過交往。
為儘早偵破此案,50名參戰民警全部自帶被子、洗漱用具住到段潭派出所和上湖村委會,沒有床鋪,大家就睡地鋪,睡稻草。頂風冒雨,不分晝夜地開展調查,僅五天時間,就排查了69名與被害人劉茂貴夫婦有過感情糾紛、賭博、生意交往有過矛盾的人員,對案發前到過周邊村莊的可疑人員和案發後突然下落不明、情緒反常的人員進行了反複三次排查。
11月18日,有一賣菜夫婦反映:案發前四五天淩晨4時許,他倆挑菜途經劉茂貴家附近時,看到四個人在嘀嘀咕咕,由於心裡害怕,天又黑,而沒有去留意他們的長相。
專案組還摸清了在中團村一帶活動的盜竊、搶劫、敲詐團夥,收集整理線索20多條。但沒有找到突破口,此案仍處於茫茫迷霧之中。
11月30日,專案指揮部對前期偵查工作進行深入分析,提出犯罪嫌疑人小區域跳躍式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應該擴大偵查視線和摸排範圍,將豐撫公路沿線的秀市、杜市等五個鄉鎮劃入偵查範圍,對五個鄉鎮近幾年未破的案件,尤其是搶劫殺人案進行並案分析,尋找案件的突破口。
經過梳理,專案組發現“11·13”案與“10·23”蒙麵入室搶劫案、1999年杜市橫崗“11·30”蒙麵入室搶劫殺人案、1997年袁渡舒家灣“3·18”入室搶劫案有許多共同的特點,犯罪分子在作案性質、手段、時間、地點和反偵查意識方麵都驚人相似,並據一受害人反映,作案人係段潭一帶口音。指揮部當即決定:四起案件並案偵查,著重排查近年來的勞改、勞教返回人員。
事實證明,這一決定為案件的偵破起到了關鍵的作用。
2001年3月2日,專案組在調查中得到一條線索:案發前,白土鎮中山村袁國洪家曾經有一名獄友來過,案發後兩人都失蹤了。
經查,袁國洪和其兄袁秀平、袁秋,其弟袁友洪有三四個人結夥的習慣,符合案發前賣菜人反映的可疑情況;袁氏兄弟受過公安機關打擊,喜歡動刀,符合現場分析的情況;案發後又有反常舉動,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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