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法院判案的過程是冰冷而死板的。尤其是對這種在法律層麵沒有可爭議的,人情方麵卻容易扯皮的贍養官司。法官都是單方麵對子女方麵態度強硬。為避免扯皮,法庭上並不給調教以往恩怨的機會。
彼時,何小西婆媳還是起步階段的街頭流動小推車。沒法證實實際收入的那種。經內行人點撥,法官看到的是青林一個人的收入管著一家人的吃喝拉撒睡。
何小西又去醫院開出病例證明。病例證明是真實的,倒是不需要造假。當然,假使沒有真的病例證明,何小西也不介意去做一份假的,而且一點也沒有心理負罪感。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惡人不受到應有的報應,無辜的善良之人所遭受的痛苦和顛沛流離,不是就淪為一場笑話了嗎?何必還要勸人向善?
法院的判決,也要考慮各方麵的平衡。沒有興一家,滅一家的道理。不會為了贍養老人,就逼著子女過不下去。所以,法律有其生硬的一麵,也有合理的一麵。
相較於何小西母子的誠懇,法官對他們的印象要比對何中槐和劉氏兩口子好得多。不是法律規定必須保障無勞動能力老年人的利益,法官都不想麵對他們那副嘴臉。
何小西博取了法官的同情分。考慮到夫妻二人還有另外一個子女。按照法律規定,法院最終裁決:何小西每月向何中槐及劉氏支付十元錢作為贍養費。
比照當時的物價和青林的收入,還是一個很合理的判決。而且對於一對地裡有產出的農村夫婦來講,十元錢足夠每月的油鹽、服裝和零花錢等。相當於低保的水平吧。
當然,這個足夠是針對正常人來講。何中槐那樣每日一包煙,每頓還要來點小酒的人,每月的十元錢不夠他一個人揮霍。來自於何小西的十元錢對兩個人來說杯水車薪,並不能緩解經濟上的壓力。
自私自利的何中槐對於他獨自霸占這十元錢的贍養費自有其理由:我閨女給的錢當然我用,你要花錢,找你閨女要去。
何小西可不管他們之間的狗咬狗。
劉氏依然要每日累得像狗一樣,四處撿廢品換錢,才能得到溫飽。
前世的何小西,後來看到那些前半生被所謂的親人傷害,後半生還要被告上法庭的人,或因為拒絕付贍養費被人扒到媒體上,或因為大鬨法庭被拘留。之後還要乖乖掏錢,滿足吸血親人的欲望,就為他們不值。明明有正確的方法不被吸血。用合法的手段少付贍養費,和合法避稅一樣的道理,非要鬨得自己灰頭土臉。
或許知道鬨上法庭也討不著什麼便宜。之後,物價和工資一漲再漲,除非何小西主動漲贍養費,何中槐兩口子也再沒有找過何小西的麻煩。而何小西漲贍養費的前提卻是,這些錢是用於購買兩人名下的房產。
當然,那時候的何小西還沒聽過拆遷一詞。而是單純的不想自己獨自承擔了贍養義務,人死後何小南再從不知道那個旮旯裡冒出來爭遺產。雖然破房子不值錢,也不能讓何小南白占便宜不是。
直到何中槐去逝。何小西把劉氏送到她所在城市郊區的一個普通的養老院裡。還每個月都要帶著一家老小去探望她一回。
一個老到已經走不動道,牙齒脫落光了吃不了美食的人。何小西不介意送她到任何地方,更不介意每日給她獻上美酒佳肴。